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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办发[2018]8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8月24日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