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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开始推行“供水到户”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农村配水管理权分离出来,由用水农民成立协会自己管理,水管单位则直接计收水费到户,并向每位农户公布水账。这一实践取得了显著的节水效果。过去的5年间,昌吉州累计节水达4.19亿m^3,相当于天池正常储水量(1.6亿m^3)的2.6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