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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传统法学理论正面临着世界新技术革命和我国社会改革两大浪潮的冲击。传统法学理论着要生存下去,必须正视变革中的现实,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合理解决自身体系中蕴含的逻辑矛盾,在改革中求得新的发展。 勿庸置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已经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僵化模式和某些权威性结论提出了质疑,并作了某些探索,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传统的观念和思维模式还不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