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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是我们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获得的一个最新的重大理论成果。回顾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过程,得出这一重要的论断反映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科学内涵和奋斗目标的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