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文件字号:津人社局发〔2012〕68号发文时间:2012年12月5日执行时间:2013年1月1日内容摘录: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年龄问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其补贴标准问题(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600元、二档900元、三档1200元、四档1500元、五档1800元、六档2100元、七档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