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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实施书院制教育成为中国高校教育改革的一种积极探索和尝试,其核心理念在于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强化通识教育和全人培养,促进师生互动,实现三全育人,激发学生自主成长。书院制人才培养理念必然要求学生评价制度从总结性评价向形成性评价、多元化评价和增值性评价过渡。书院制背景下,学生评价制度创新应坚持强调整体就读经历、重视一般能力和个性培养的导向,并处理好突出社会导向与尊重个人选择、重视综合素质与突出特长发展以及着眼专业技能和追求终生幸福三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