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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金融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举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培训,推动落实《吉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学习《吉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进一步明晰监管部门、保险经纪机构、承保机构、投保企业的职责义务。这意味着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社会、消费者、企业、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五方将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