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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商扶贫是近年来精准扶贫的一个重要分支。安远县自实行电商扶贫政策以来,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因电商扶贫尚处在发展阶段,因此在扶贫进程中也出现了种种问题。文章探讨了目前安远县电商扶贫的发展模式及存在的问题,并以此提供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电商扶贫;发展模式;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5171
自2015年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互联网+”以来,互联网与传统行业不断紧密结合,农村电子商务飞速发展。就安远县而言,2016年电商实现网销额8亿元,与此同时,农村电商的飞速发展也为政府精准扶贫政策的贯彻实施夯实了基础,安远县70多个贫困村已建成电商服务站,直接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2318户。
然而,电商发展与精准扶贫的结合由于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管是相关的研究,抑或是实践经验,都还相对欠缺,因此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本次研究着眼于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电商扶贫的发展模式,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以期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探索电商扶贫的一般性路径。
1安远县电商发展模式
(1)贫困户+电子商务。这种模式实现了电商与贫困户的直接对接。在安远县的此种发展模式下,因普通农户的知识水平、文化程度的限制,短时间内通过电商组織的培训使农户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或直接开设网店并不现实。所以该地主要由政府牵头,电商与贫困户签订合同(主要是劳动合同)并接受政府的电话回访。此种方式能较大程度上监督单个贫困户的去贫困过程。
(2)贫困户+帮扶主体+电子商务。在实际中,贫困户人数较多,挨家挨户地调查走访、电话回访的方式效率较低。由此衍生出以帮扶主体为中心,贫困户在帮扶主体(有一定人脉的代理人)的组织下接受培训,种植作物,从而获得工资性质的收入。这样的合作模式,能充分发挥代理人的积极性并能帮助更多农民加入减贫工程。
(3)贫困户+合作社+电子商务。在帮扶主体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基础上再扩大规模,便是以合作社为纽带,促进三者有机结合。部分农户也可入股合作社,享有部分分红。贫困户既可凭借个人劳动获得在合作社的劳动收入,也能享有入股收益。
(4)贫困户+龙头企业+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电商脱贫工作中的表现十分显著。主要表现在:首先,龙头企业可以通过产业链的纵向协作,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其次,龙头企业可以积极发挥其资金优势和行业优势,建立具有品牌优势的农业示范基地,将贫困户的产品推广至各个电商平台。
2电商扶贫存在的问题
21政府
(1)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
安远县政府在电商扶贫方面传达给老百姓的信息度不够广,且其做的宣传辐射范围没有覆盖到整个县区,因此许多的贫困农户对电商扶贫的概念比较抽象化。自然而然,电商与扶贫结合的效果不容乐观。此外,政府宣传大多集中在前期宣传,而后期宣传较少。换言之,政府只是在安远县电商扶贫的初步探索阶段对贫困户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而并没有长期帮助贫困户。
(2)对于贫困的界定条件难以把控。
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然而在安远县实际落实政策时,部分干部对精准扶贫的工作认识不够,没有认真学习精准扶贫和脱贫相关规定、识别标准、帮扶政策等,不能精准地识别出真正贫困的扶贫户,且政府对于贫困户的界定易受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难以把控,使得电商扶贫预期目标的实现较困难。一些真正贫困的农户难以受到相关政策的帮扶,也就难以积极地参与到电商扶贫的活动中来,从而电商扶贫的发展受阻。
(3)政府对于电商入驻的审核不严格。
安远县政府对于许多的电商入驻条件审核不够严格,促使大部分商家滥用政府的优惠资源,脱离了原本脱贫致富的目的。大部分商家并非当地的贫困居民,由于清楚安远县电商扶贫的优惠政策,因此纷纷向县政府申请电商入驻,滥用政府的资源,使得脱贫资源配置达不到帕累托最优。此外,由于政府入驻条件审核不够严格,一些存在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进驻电商平台也比较容易,促使电商质量参差不齐,难以使得安远县经济持续稳态地发展,也难以使得安远县电商精准扶贫的目标圆满实现。
(4)缺乏过渡性优惠政策。
前期安远县政府通过三年免租、技术培训、贴息贷款等方式扶持农民“开网店”,但后期缺乏过渡性政策。如在三年免租方面,从2015年3月起:在电商平台方面,凡是入驻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和孔田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和个人全部三年免租,并且由政府出资对办公室进行了统一的设计和装修。2018年2月开始便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对于电商平台而言,由于后期缺乏过渡性的优惠政策,减弱了地方的吸引力,不利于精准扶贫政策后期实施。
22电商
(1)农民电商意识相对薄弱,人才匮乏。
由于受传统生产方式,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农民日常生活中接触互联网相关的知识较少,其利用电子商务的意识而言比较相对薄弱。另外,农村电商人才匮乏。一方面,贫困地区受制于当地经济条件,对电子商务有所了解的年轻人更多选择外出打工,整体上人口呈现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出的态势;另一方面,贫困大学毕业生回乡率低,人才外流严重。虽然在电商精准政策实施之后,人才有所回流,但是目前各村仍然老人小孩居多,这种局面制约电商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
(2)电商扶贫投资时间长。
虽然安远县设有电商扶贫的产业园,但入驻的更多是一些个体户。个体化的电商发展,需要以物流、基础交通设施、农产品保鲜技术等为基础。所以,个体电商的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投入,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程。目前进驻安远县的电商中,有不少电商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然而,由于农村电商扶贫投资大而见效慢,社会投资者往往不愿意进入,这就需要政府长期孵化,加大政策的协调支持,吸纳企业大量参与。 23贫困户
虽然许多贫困户以劳动合同加入脱贫队伍中,但实际上,这一脱贫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电商的效益及规模需要接受市场的考验。另一方面,贫困户只能通过体力劳动赚取劳动报酬。贫困户的生存发展取决于电商效益。此种模式不利于贫困户实现真正脱贫。有许多学者提出,应让有能力的贫困户掌握电商运作的基本方法,真正成为电商扶贫产业链中的一员。但在安远县,部分贫困户对电商运作及发展抱有怀疑态度,不愿加入电商扶贫的队伍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拖慢了扶贫的行程。
3对策建议
31政府
(1)加大宣传力度。
一方面,宣传资金的投入力度应该加大,使其尽可能将电商扶贫的宣传覆盖到整个县乃至邻县。此外,宣传资金的一部分也应投入当地农产品的品牌建设中来,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使其具有不可复制性。例如,举办一些脐橙销售大赛,抑或是在天猫等电商平台上申请吉尼斯销售纪录等系列营销宣传手段。另一方面,除注重电商扶贫的前期宣传,也要进行政策的中后期宣传工作。政府应当进行深入而细致的理论宣传,详细地解释电子商务的运作方式,告诉村民电商的灵活性和简便性,使扶贫对象更容易接受电子商务的概念。
(2)坚定贫困户的界定标准。
2016年,国家对扶贫户制定一个标准,按照农民每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以下的农民进行扶贫帮扶。安远县政府应该坚持这个收入标准的原则,将其低于2300元的农户界定为贫困户。此外,一方面,安排相关的上访咨询人员,查实申请贫困户的农户家庭真实经济情况,以期做到贫困户界定的公平、公正、公开,使其真正达到脱贫脱困的目的;另一方面,成立专门的扶贫监督小组,监督贫困户界定的程序合法化、透明化以及公正性,打造贫困界定的阳光政府。
(3)严格审核电商入驻的条件。
一方面,政府应该下发电商入驻的相关白皮文件,明确电商入驻的条款,严格审核,确保电商的质量,使政府的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另一方面,坚持准则,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标准筛选电商,积极接受相关人员的监督和调查,并且对电商的经济效益进行合理的评估和预测,保证电商经营能真正达到扶贫的目标。
(4)制定相关的优惠性过渡政策。
针对过渡性优惠政策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现阶梯式政策优惠。政府可以选择对入驻的电商加以考核,制定较为合理的考核指标,如年均销售量、农民满意度测评、农民收入改善情况与商户的关联度等指标,再考虑在第二年、第三年给予商户免租、限额贷款优惠。同时,为完善考核制度,电商办可召集主要入駐电商的负责人参与讨论。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鼓励电商在自身发展中力争上游,同时能量化不同电商对电商扶贫的贡献,从而得到相应的优惠。
32电商
一方面,农民应该积极参加政府相关的宣传、培训活动,改变自身的传统观念,认真学习互联网相关的知识;另一方面,对于政府而言,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定期开展专业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知识水平,并且制定相关的人才引进政策,尽最大可能使劳动力转移状况有所改善。
33贫困户
加强对贫困户的培训,主要是指对有意愿且具备一定知识水平的农户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政府可通过协议,以点带面,让一部分已经接受培训的贫困农户再将所学知识传递给周围人群。这一举措有利于农户系统地学习电商知识,对自己在电商扶贫中的位置有宏观上的把握。
4结论
在精准扶贫的战略下,电商扶贫究竟应该如何解析和定位?围绕这两个问题,本研究以相关理论为基础,通过对电商扶贫的发展模式进行分析,结合赣州市安远县电商扶贫开发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电商扶贫的内涵、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探讨,以期从安远县电商扶贫的运行机制中探索出全国电商扶贫的一般性路径。
参考文献:
[1]程竹云南省农村电子商务扶贫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昆明:云南农业大学,2016.
[2]赵霞农村电商扶贫的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市场,2017(12):269-270,276.
[3]卿春,吕骥,李爽贵州省农村电商扶贫新模式探索与研究——基于贵州省台州县实施农村电商扶贫的启示[J].贵州商学院学报,2017,30(1):27-30.
[4]王炳钢黑龙江省贫困县精准扶贫问题研究——以桦南县为例[J].中国市场,2017(23).
[关键词]电商扶贫;发展模式;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5171
自2015年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互联网+”以来,互联网与传统行业不断紧密结合,农村电子商务飞速发展。就安远县而言,2016年电商实现网销额8亿元,与此同时,农村电商的飞速发展也为政府精准扶贫政策的贯彻实施夯实了基础,安远县70多个贫困村已建成电商服务站,直接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2318户。
然而,电商发展与精准扶贫的结合由于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管是相关的研究,抑或是实践经验,都还相对欠缺,因此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本次研究着眼于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电商扶贫的发展模式,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以期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探索电商扶贫的一般性路径。
1安远县电商发展模式
(1)贫困户+电子商务。这种模式实现了电商与贫困户的直接对接。在安远县的此种发展模式下,因普通农户的知识水平、文化程度的限制,短时间内通过电商组織的培训使农户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或直接开设网店并不现实。所以该地主要由政府牵头,电商与贫困户签订合同(主要是劳动合同)并接受政府的电话回访。此种方式能较大程度上监督单个贫困户的去贫困过程。
(2)贫困户+帮扶主体+电子商务。在实际中,贫困户人数较多,挨家挨户地调查走访、电话回访的方式效率较低。由此衍生出以帮扶主体为中心,贫困户在帮扶主体(有一定人脉的代理人)的组织下接受培训,种植作物,从而获得工资性质的收入。这样的合作模式,能充分发挥代理人的积极性并能帮助更多农民加入减贫工程。
(3)贫困户+合作社+电子商务。在帮扶主体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基础上再扩大规模,便是以合作社为纽带,促进三者有机结合。部分农户也可入股合作社,享有部分分红。贫困户既可凭借个人劳动获得在合作社的劳动收入,也能享有入股收益。
(4)贫困户+龙头企业+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电商脱贫工作中的表现十分显著。主要表现在:首先,龙头企业可以通过产业链的纵向协作,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其次,龙头企业可以积极发挥其资金优势和行业优势,建立具有品牌优势的农业示范基地,将贫困户的产品推广至各个电商平台。
2电商扶贫存在的问题
21政府
(1)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
安远县政府在电商扶贫方面传达给老百姓的信息度不够广,且其做的宣传辐射范围没有覆盖到整个县区,因此许多的贫困农户对电商扶贫的概念比较抽象化。自然而然,电商与扶贫结合的效果不容乐观。此外,政府宣传大多集中在前期宣传,而后期宣传较少。换言之,政府只是在安远县电商扶贫的初步探索阶段对贫困户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而并没有长期帮助贫困户。
(2)对于贫困的界定条件难以把控。
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然而在安远县实际落实政策时,部分干部对精准扶贫的工作认识不够,没有认真学习精准扶贫和脱贫相关规定、识别标准、帮扶政策等,不能精准地识别出真正贫困的扶贫户,且政府对于贫困户的界定易受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难以把控,使得电商扶贫预期目标的实现较困难。一些真正贫困的农户难以受到相关政策的帮扶,也就难以积极地参与到电商扶贫的活动中来,从而电商扶贫的发展受阻。
(3)政府对于电商入驻的审核不严格。
安远县政府对于许多的电商入驻条件审核不够严格,促使大部分商家滥用政府的优惠资源,脱离了原本脱贫致富的目的。大部分商家并非当地的贫困居民,由于清楚安远县电商扶贫的优惠政策,因此纷纷向县政府申请电商入驻,滥用政府的资源,使得脱贫资源配置达不到帕累托最优。此外,由于政府入驻条件审核不够严格,一些存在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进驻电商平台也比较容易,促使电商质量参差不齐,难以使得安远县经济持续稳态地发展,也难以使得安远县电商精准扶贫的目标圆满实现。
(4)缺乏过渡性优惠政策。
前期安远县政府通过三年免租、技术培训、贴息贷款等方式扶持农民“开网店”,但后期缺乏过渡性政策。如在三年免租方面,从2015年3月起:在电商平台方面,凡是入驻县电子商务孵化园和孔田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和个人全部三年免租,并且由政府出资对办公室进行了统一的设计和装修。2018年2月开始便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对于电商平台而言,由于后期缺乏过渡性的优惠政策,减弱了地方的吸引力,不利于精准扶贫政策后期实施。
22电商
(1)农民电商意识相对薄弱,人才匮乏。
由于受传统生产方式,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农民日常生活中接触互联网相关的知识较少,其利用电子商务的意识而言比较相对薄弱。另外,农村电商人才匮乏。一方面,贫困地区受制于当地经济条件,对电子商务有所了解的年轻人更多选择外出打工,整体上人口呈现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出的态势;另一方面,贫困大学毕业生回乡率低,人才外流严重。虽然在电商精准政策实施之后,人才有所回流,但是目前各村仍然老人小孩居多,这种局面制约电商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
(2)电商扶贫投资时间长。
虽然安远县设有电商扶贫的产业园,但入驻的更多是一些个体户。个体化的电商发展,需要以物流、基础交通设施、农产品保鲜技术等为基础。所以,个体电商的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投入,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程。目前进驻安远县的电商中,有不少电商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然而,由于农村电商扶贫投资大而见效慢,社会投资者往往不愿意进入,这就需要政府长期孵化,加大政策的协调支持,吸纳企业大量参与。 23贫困户
虽然许多贫困户以劳动合同加入脱贫队伍中,但实际上,这一脱贫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电商的效益及规模需要接受市场的考验。另一方面,贫困户只能通过体力劳动赚取劳动报酬。贫困户的生存发展取决于电商效益。此种模式不利于贫困户实现真正脱贫。有许多学者提出,应让有能力的贫困户掌握电商运作的基本方法,真正成为电商扶贫产业链中的一员。但在安远县,部分贫困户对电商运作及发展抱有怀疑态度,不愿加入电商扶贫的队伍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拖慢了扶贫的行程。
3对策建议
31政府
(1)加大宣传力度。
一方面,宣传资金的投入力度应该加大,使其尽可能将电商扶贫的宣传覆盖到整个县乃至邻县。此外,宣传资金的一部分也应投入当地农产品的品牌建设中来,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使其具有不可复制性。例如,举办一些脐橙销售大赛,抑或是在天猫等电商平台上申请吉尼斯销售纪录等系列营销宣传手段。另一方面,除注重电商扶贫的前期宣传,也要进行政策的中后期宣传工作。政府应当进行深入而细致的理论宣传,详细地解释电子商务的运作方式,告诉村民电商的灵活性和简便性,使扶贫对象更容易接受电子商务的概念。
(2)坚定贫困户的界定标准。
2016年,国家对扶贫户制定一个标准,按照农民每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以下的农民进行扶贫帮扶。安远县政府应该坚持这个收入标准的原则,将其低于2300元的农户界定为贫困户。此外,一方面,安排相关的上访咨询人员,查实申请贫困户的农户家庭真实经济情况,以期做到贫困户界定的公平、公正、公开,使其真正达到脱贫脱困的目的;另一方面,成立专门的扶贫监督小组,监督贫困户界定的程序合法化、透明化以及公正性,打造贫困界定的阳光政府。
(3)严格审核电商入驻的条件。
一方面,政府应该下发电商入驻的相关白皮文件,明确电商入驻的条款,严格审核,确保电商的质量,使政府的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另一方面,坚持准则,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标准筛选电商,积极接受相关人员的监督和调查,并且对电商的经济效益进行合理的评估和预测,保证电商经营能真正达到扶贫的目标。
(4)制定相关的优惠性过渡政策。
针对过渡性优惠政策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现阶梯式政策优惠。政府可以选择对入驻的电商加以考核,制定较为合理的考核指标,如年均销售量、农民满意度测评、农民收入改善情况与商户的关联度等指标,再考虑在第二年、第三年给予商户免租、限额贷款优惠。同时,为完善考核制度,电商办可召集主要入駐电商的负责人参与讨论。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鼓励电商在自身发展中力争上游,同时能量化不同电商对电商扶贫的贡献,从而得到相应的优惠。
32电商
一方面,农民应该积极参加政府相关的宣传、培训活动,改变自身的传统观念,认真学习互联网相关的知识;另一方面,对于政府而言,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定期开展专业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知识水平,并且制定相关的人才引进政策,尽最大可能使劳动力转移状况有所改善。
33贫困户
加强对贫困户的培训,主要是指对有意愿且具备一定知识水平的农户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政府可通过协议,以点带面,让一部分已经接受培训的贫困农户再将所学知识传递给周围人群。这一举措有利于农户系统地学习电商知识,对自己在电商扶贫中的位置有宏观上的把握。
4结论
在精准扶贫的战略下,电商扶贫究竟应该如何解析和定位?围绕这两个问题,本研究以相关理论为基础,通过对电商扶贫的发展模式进行分析,结合赣州市安远县电商扶贫开发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电商扶贫的内涵、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探讨,以期从安远县电商扶贫的运行机制中探索出全国电商扶贫的一般性路径。
参考文献:
[1]程竹云南省农村电子商务扶贫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昆明:云南农业大学,2016.
[2]赵霞农村电商扶贫的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市场,2017(12):269-270,276.
[3]卿春,吕骥,李爽贵州省农村电商扶贫新模式探索与研究——基于贵州省台州县实施农村电商扶贫的启示[J].贵州商学院学报,2017,30(1):27-30.
[4]王炳钢黑龙江省贫困县精准扶贫问题研究——以桦南县为例[J].中国市场,20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