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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7年7月1日起,俄联邦中央银行颁布实行《外国投资者参与俄联邦组织法定资木支付登记办法》条例。该文件在新层次上与俄罗斯民法法典和外汇法相互协调,其宗旨是严格对外国投资者实际参与俄罗斯组织法定资本的核算和监督体系。明确规定了条例的应用领域。其效力只适用于对俄罗斯组织法定资本的外国外汇投资,其形式有:创办组织对购买股票和支付资本或财产份额;增加组织资本额时购买股票,支付份额(股金)。可见,条例不适用于以下业务:外国投资者用外汇支付信用机构的股票,份额;外国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购买股票,以及向组织参加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