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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方家山核电工程师秦山一期核电工程的扩建项目,是遵照集团公司“精干业主,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的核电战略,首批在核电项目中应用工程总承包EPC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的核电项目之一。本文结合方家山核电工程三年来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证明方家山核电项目应用工程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关键词 项目总承包 EPC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
一、项目概述
1.方家山核电项目简介
方家山核电工程是我国自主设计的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的扩建工程,工程规划容量为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采用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技术,2008年12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两台机组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投入商业运行。方家山核电项目的建设模式采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EPC总承包模式,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2.项目进展
2008年12月15日,具备了浇灌核岛第一罐混凝土(FCD)的条件,提前实现了FCD节点;2009年7月17日,方家山2号机组比原计划提前3个多月实现核岛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注。2010年9月29日,方家山核电工程1号机组穹顶成功完成吊装,比合同工期提前79天,是方家山核电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方家山核电工程1号机组建设将由土建施工阶段逐步转入设备安装阶段,为工程的按期投产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止目前,方家山核电工程未产生严重和重大不符合项,现场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费用控制认真慎密,各项费用均在费用计划控制范围之内。随着工程进展,EPC总包管理模式的优势日益凸显,各项管理井然有序稳步向前推进,为2011年5月28日实现2号机组穹顶吊装等各大重要节点及目标的顺利实现创造了条件,为方家山核电建设稳定向前推进奠定了基础,方家山核电核电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优势正日益凸显出来。
二、项目背景
1.我国目前的核电发展格局和规划
面对化石燃料费用的急剧上涨和气候变化威胁的日益逼近,核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被寄予厚望,核电发展的积极势头正在显现,仅2008年,全世界就有10台核电机组开工建设,全球在建核电机组增加至44台。而在我国,核電的发展政策已从“适度”变成“积极”。而根据最新的核电规划,2020年的核电总装机量将从4000万千瓦提高到7000万千瓦甚至更高。
2.以前国内核电项目的管理模式
在国内核电大发展之前,核电业内对于核电建造/项目管理模式处于摸索阶段。其中包括大亚湾核电站、秦山三期核电站、田湾核电站的吸收引进,秦山一期核电站、秦山二期核电站的自主建设等。虽然引进项目在建设模式上均由国外AE公司承担总承包,但对于业主方,基本上仍采取一种大业主的管理模式。其中建造一般由业主自行负责,而外方负责项目管理。这也是特定形势所决定的,一方面,业主需要借此学习项目管理经验、培养自有核电建设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在国内AE公司羽翼未丰前,国内的设计院、建造及设备分包商等也急切需要一个吸收和学习的阶段。
三、项目模式与优化
1.在目前的情况下采用EPC建设模式的必要性
EPC模式是指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调试)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相比其他模式,EPC合同条件更适用于设备专业性强、技术性复杂的工程项目。推进核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可将设计、采购、施工组成为一个有机总体,避免三者间的相互脱节,有利于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的整体优化,有利于保证建设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投资,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统一。
2008年3月4日,集团公司核电部在秦山组织召开了福清、方家山核电工程建设协调会,秦山核电公司公司在会上首次提出了EPC合同模式设想。会议确定了遵照集团公司“精干业主,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的核电战略,“更加突出集团化专业化运作,增强市场竞争实力”的战略部署和“加快推进核电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主要节点目标”的总体要求,方家山核电工程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交钥匙”模式进行完整意义的工程总承包。
至此,方家山核电有幸成为国内首个完整意义上的核电EPC建设模式的缔造者和实践者,方家山核电项目则成为了核电业内EPC建设模式的领航员。
2.方家山EPC合同模式简介
方家山核电工程的合同模式是完整意义的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模式,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直到临时验收并向项目业主移交整个机组,包括前期准备、工程设计、采购、建造、调试、试运行及临时验收等工作。业主对工程三大控制负最终/全面的责任,负责项目与国家各级部门的接口,获得批文及许可文件,负责电厂的生产准备和竣工验收,以及接产后的运营,并对项目总承包商及主要分包商实施有效监督和检查。
方家山核电总包合同的文本以秦山三期(重水堆)中加主合同为基础,并参考了FIDIC合同范本的国际通用的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由主条款和附录组成,共39个条款和19个附录,从双方的主要责任划分到项目管理、质保、设计、采购、建造、调试和验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描述,19个附录作为主合同条款的补充,与主合同条款互为衔接,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具体化。
在工程建设总承包模式下,为明确合同双方责任,在充分利用业主秦山核电有限公司(简称QNPC)与项目总承包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简称CNPE)各自的资源同时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的前提下,为落实业主对总承包商及主要分包商实施有效监督和检查,在总包合同中细化了各自的职责和分工。
3. 通过管理创新推动项目又好又快地发展
项目管理模式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任何管理模式都有其各自的优缺点,而各种利弊均取决于项目本身的性质。EPC模式作为一管理模型,尽管给承包商提供了相当大的弹性空间,但同时也给承包商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从“利”的角度看,业主的管理相对简单,因为由单一总承包商牵头,承包商的工作具有连贯性,可以防止设计者与施工者之间的责任推诿,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由于总价固定,“交钥匙”使得变更因素减少,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从“弊”的角度看,尽管理论上所有工程的缺陷都是承包商的责任,但实际上价格因素将必然诱使总承包商考虑通过调整设计方案、工艺、标准等来降低成本。
方家山核电项目的管理实践中,在以下方面对管理模式进行了优化和创新:
(1)发挥双方优势资源,科学划分合同责任,确定和优化管理链条
QNPC作为项目业主,充分发挥与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联系较为密切这个优势,站在项目整体利益的高度,勇于承担建设过程中的制约环节,积极、主动地担当CNPE难以解决的难题,包括负责征地、获得国家管理机构对项目的批准书;负责项目融资、保险等。业主的重点是加强与国家和地方的协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让工程公司集中精力于主工程。
(2)资源共享,建立联合管理团队,共同建设
在完整的EPC模式下,总承包商应该完全负责电厂的调试,在临时验收后将电厂交付业主。但在方家山项目中,CNPE现有调试力量不足,实际调试经验缺乏,而业主生产人员的调试经验相对丰富。针对这一特定情况,我们在实践中由CNPE对合同电厂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试验负总体责任的前提下,业主负责选派大量人员参与到CNPE负责组建的调试机构(联合调试队)。在不转移合同责任条件下,充分调动了合同双方的优势资源——CNPE的技术优势和业主的实际调试经验。同时,获得双赢的结果——CNPE通过本项目的调试锻炼可以培养出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调试队伍,业主运行及维修人员也能提前熟悉系统和设备性能,为今后核电站的安全运行奠定基础。
(3)制定合理支付曲线,保证总包商用款计划,严格控制支付
对承包商的支付是项目管控的重要环节和手段,支付进度计划制定的合理性与能否有效实施项目管控密切相关。在确定合同支付曲线时,双方在借鉴同类核电项目的主合同支付进度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方家山核电项目的个性化特点,按照既保证总包商的用款计划、不让工程公司垫资,又尽量避免工程公司用业主贷款获取存款利息、损害项目整体利益的大原则,双方最终确定了方家山核电总承包合同的支付控制点及支付曲线。从目前执行情况看,该曲线是较为合理的。
四、结论
推行核电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模式是国内核电发展的一个必然,是集团公司效益增长,实现“3221”战略规划的需要,细化分工、专业管理的理念也符合现代经济社会快速、高效发展的科学规律。方家山核电项目是中国核电工程公司首次承担的EPC管理模式项目之一,为集团公司其他核电项目起到了“示范”的作用。在随后的两年内,我们将在集团公司领导下进一步践行和优化集团核电总承包战略,增强方家山速度的生命力,不断总结三大控制责权利关系统一的经验,积极探索群堆管理模式,力争有新的技术突破、管理创新,培育方家山企业文化,大力培养核电人力,努力把方家山核电建成集团公司的示范工程,为集团公司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 项目总承包 EPC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
一、项目概述
1.方家山核电项目简介
方家山核电工程是我国自主设计的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的扩建工程,工程规划容量为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采用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技术,2008年12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两台机组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投入商业运行。方家山核电项目的建设模式采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EPC总承包模式,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2.项目进展
2008年12月15日,具备了浇灌核岛第一罐混凝土(FCD)的条件,提前实现了FCD节点;2009年7月17日,方家山2号机组比原计划提前3个多月实现核岛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注。2010年9月29日,方家山核电工程1号机组穹顶成功完成吊装,比合同工期提前79天,是方家山核电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方家山核电工程1号机组建设将由土建施工阶段逐步转入设备安装阶段,为工程的按期投产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止目前,方家山核电工程未产生严重和重大不符合项,现场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费用控制认真慎密,各项费用均在费用计划控制范围之内。随着工程进展,EPC总包管理模式的优势日益凸显,各项管理井然有序稳步向前推进,为2011年5月28日实现2号机组穹顶吊装等各大重要节点及目标的顺利实现创造了条件,为方家山核电建设稳定向前推进奠定了基础,方家山核电核电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优势正日益凸显出来。
二、项目背景
1.我国目前的核电发展格局和规划
面对化石燃料费用的急剧上涨和气候变化威胁的日益逼近,核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被寄予厚望,核电发展的积极势头正在显现,仅2008年,全世界就有10台核电机组开工建设,全球在建核电机组增加至44台。而在我国,核電的发展政策已从“适度”变成“积极”。而根据最新的核电规划,2020年的核电总装机量将从4000万千瓦提高到7000万千瓦甚至更高。
2.以前国内核电项目的管理模式
在国内核电大发展之前,核电业内对于核电建造/项目管理模式处于摸索阶段。其中包括大亚湾核电站、秦山三期核电站、田湾核电站的吸收引进,秦山一期核电站、秦山二期核电站的自主建设等。虽然引进项目在建设模式上均由国外AE公司承担总承包,但对于业主方,基本上仍采取一种大业主的管理模式。其中建造一般由业主自行负责,而外方负责项目管理。这也是特定形势所决定的,一方面,业主需要借此学习项目管理经验、培养自有核电建设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在国内AE公司羽翼未丰前,国内的设计院、建造及设备分包商等也急切需要一个吸收和学习的阶段。
三、项目模式与优化
1.在目前的情况下采用EPC建设模式的必要性
EPC模式是指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调试)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相比其他模式,EPC合同条件更适用于设备专业性强、技术性复杂的工程项目。推进核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可将设计、采购、施工组成为一个有机总体,避免三者间的相互脱节,有利于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的整体优化,有利于保证建设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投资,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统一。
2008年3月4日,集团公司核电部在秦山组织召开了福清、方家山核电工程建设协调会,秦山核电公司公司在会上首次提出了EPC合同模式设想。会议确定了遵照集团公司“精干业主,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的核电战略,“更加突出集团化专业化运作,增强市场竞争实力”的战略部署和“加快推进核电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主要节点目标”的总体要求,方家山核电工程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交钥匙”模式进行完整意义的工程总承包。
至此,方家山核电有幸成为国内首个完整意义上的核电EPC建设模式的缔造者和实践者,方家山核电项目则成为了核电业内EPC建设模式的领航员。
2.方家山EPC合同模式简介
方家山核电工程的合同模式是完整意义的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模式,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直到临时验收并向项目业主移交整个机组,包括前期准备、工程设计、采购、建造、调试、试运行及临时验收等工作。业主对工程三大控制负最终/全面的责任,负责项目与国家各级部门的接口,获得批文及许可文件,负责电厂的生产准备和竣工验收,以及接产后的运营,并对项目总承包商及主要分包商实施有效监督和检查。
方家山核电总包合同的文本以秦山三期(重水堆)中加主合同为基础,并参考了FIDIC合同范本的国际通用的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由主条款和附录组成,共39个条款和19个附录,从双方的主要责任划分到项目管理、质保、设计、采购、建造、调试和验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描述,19个附录作为主合同条款的补充,与主合同条款互为衔接,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具体化。
在工程建设总承包模式下,为明确合同双方责任,在充分利用业主秦山核电有限公司(简称QNPC)与项目总承包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简称CNPE)各自的资源同时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的前提下,为落实业主对总承包商及主要分包商实施有效监督和检查,在总包合同中细化了各自的职责和分工。
3. 通过管理创新推动项目又好又快地发展
项目管理模式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任何管理模式都有其各自的优缺点,而各种利弊均取决于项目本身的性质。EPC模式作为一管理模型,尽管给承包商提供了相当大的弹性空间,但同时也给承包商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从“利”的角度看,业主的管理相对简单,因为由单一总承包商牵头,承包商的工作具有连贯性,可以防止设计者与施工者之间的责任推诿,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由于总价固定,“交钥匙”使得变更因素减少,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从“弊”的角度看,尽管理论上所有工程的缺陷都是承包商的责任,但实际上价格因素将必然诱使总承包商考虑通过调整设计方案、工艺、标准等来降低成本。
方家山核电项目的管理实践中,在以下方面对管理模式进行了优化和创新:
(1)发挥双方优势资源,科学划分合同责任,确定和优化管理链条
QNPC作为项目业主,充分发挥与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联系较为密切这个优势,站在项目整体利益的高度,勇于承担建设过程中的制约环节,积极、主动地担当CNPE难以解决的难题,包括负责征地、获得国家管理机构对项目的批准书;负责项目融资、保险等。业主的重点是加强与国家和地方的协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让工程公司集中精力于主工程。
(2)资源共享,建立联合管理团队,共同建设
在完整的EPC模式下,总承包商应该完全负责电厂的调试,在临时验收后将电厂交付业主。但在方家山项目中,CNPE现有调试力量不足,实际调试经验缺乏,而业主生产人员的调试经验相对丰富。针对这一特定情况,我们在实践中由CNPE对合同电厂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试验负总体责任的前提下,业主负责选派大量人员参与到CNPE负责组建的调试机构(联合调试队)。在不转移合同责任条件下,充分调动了合同双方的优势资源——CNPE的技术优势和业主的实际调试经验。同时,获得双赢的结果——CNPE通过本项目的调试锻炼可以培养出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调试队伍,业主运行及维修人员也能提前熟悉系统和设备性能,为今后核电站的安全运行奠定基础。
(3)制定合理支付曲线,保证总包商用款计划,严格控制支付
对承包商的支付是项目管控的重要环节和手段,支付进度计划制定的合理性与能否有效实施项目管控密切相关。在确定合同支付曲线时,双方在借鉴同类核电项目的主合同支付进度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方家山核电项目的个性化特点,按照既保证总包商的用款计划、不让工程公司垫资,又尽量避免工程公司用业主贷款获取存款利息、损害项目整体利益的大原则,双方最终确定了方家山核电总承包合同的支付控制点及支付曲线。从目前执行情况看,该曲线是较为合理的。
四、结论
推行核电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模式是国内核电发展的一个必然,是集团公司效益增长,实现“3221”战略规划的需要,细化分工、专业管理的理念也符合现代经济社会快速、高效发展的科学规律。方家山核电项目是中国核电工程公司首次承担的EPC管理模式项目之一,为集团公司其他核电项目起到了“示范”的作用。在随后的两年内,我们将在集团公司领导下进一步践行和优化集团核电总承包战略,增强方家山速度的生命力,不断总结三大控制责权利关系统一的经验,积极探索群堆管理模式,力争有新的技术突破、管理创新,培育方家山企业文化,大力培养核电人力,努力把方家山核电建成集团公司的示范工程,为集团公司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