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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历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2012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代表刘若兰提出的“关于支持公交事业发展的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2013年5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此之前,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的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开展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