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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汉魏六朝以来乐府歌中产生了一种综合性大规模音乐演奏的音乐艺术样式,即“大曲”:相和大曲和清商大曲。这种大曲艺术在汉魏六朝、甚至隋唐以降,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从古籍文献中看,汉魏六朝清商大曲是曹魏清商曲与汉代相和歌相互融合的结果,它汲取了南朝民歌发展成一种集歌、曲、舞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
关键词:清商大曲 乐府歌辞
“大曲”二字在沈约《宋书·乐志》中位于“清商三调歌诗”之后,它出现的时间大约在曹魏时期(不早于曹魏)。晋代清商署的官员和乐工为清商歌辞配乐采用的是汉代古辞,在这基础上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和改变使之成为一种复杂的音乐艺术形式。
杨荫浏先生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中认为,清商乐是产生成长于两晋时期的南方(也即在吴声西曲基础上产生的音乐样式),待北魏时南方清商乐传播到北方后,两者同称为“清商乐”。它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整个时代大融合下产生的艺术形式。
《旧唐书·音乐志》中说道:“清乐者,南朝旧乐也。永嘉之乱,五都沦覆;遗声旧制,散落江左。宋、梁之间,南朝文物,号为最盛,人谣国俗,亦世有新声。后魏孝文、宣武用师淮汉,收其所获南音,谓之清商乐。隋平陈,因置清商署,总谓之清乐。”在这里清乐是清商乐的简称,也是汉魏六朝时期俗乐的总称。郭茂倩在《乐府诗集》“清商曲辞”中说道:“清商乐,一曰‘清乐’,清乐者,九代之遗声。其始即相和三调是也,并汉魏已来旧曲。其辞皆古调及魏三祖所作。自晋朝播迁,其音分散,符坚灭凉得之,传于前后二秦。及宋武帝定关中,因而入南,不复存于内地。”也就是说,郭茂倩认为清商乐是由汉相和歌、相和三调发展而来的音乐模式。
一般来说“清商三调”最常见的是清、平、瑟这三种调值,是以后来便将清商三调指代清商曲的一般调值。《宋书·乐志》中收录了十五首清商大曲,全部用瑟调演奏。“瑟”原是楚民族地方的民族乐器,楚人常用瑟伴奏歌舞,因此也将楚人歌声之调成为瑟调。汉魏清商曲使用清平瑟三调的用调方式到了清商大曲中,全部只用一种调值,这是由于“艳”、“趋”、“乱”本是来源于南方楚声用的是瑟调。清商曲的主体“解”的部分必须要与序“艳”的部分、末尾“趋”“乱”部分调值一致,所以一般情况下清商乐署工人大都使用统一的“瑟调”以保持音乐总体的和谐性。瑟调是古琴琴音的正调,正调处于常见五种调值正中间,(即慢宫调、慢角调、正调,袭宾调、清商调五种),在正调的基础上无论其他四种调值都可以通过或紧或慢的运用,由此完成古音中的十二旋律宫。因此,瑟调即正调在古音乐曲、十五首清商大曲的运用是十分普遍。
清商大曲的演奏方式和相和歌有所相同,也有不同之处。《宋书·乐志》中说相和歌原来是“徒歌”,即“一人唱,三人和”的演唱方式,之后逐渐发展为“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清商大曲演奏时除了与相和歌相同的丝竹之外,还有“钟磬”之音。文献中有记载三曹“因弦管金石造歌以被之”,另有魏文帝曹丕作诗《于谯作诗》:“清衣延贵客。明烛发高光。丰膳漫星陈。旨酒盈玉觞。弦歌奏新曲。游响拂丹梁。余音赴迅节。慷慨时激扬。献酬纷交错。雅舞何锵锵。罗缨从风飞。长剑自低昂。穆穆众君子。和合同乐康。”诗中描述了清商大曲奏响时钟磬大乐铿锵恢弘的绚美华贵气势。清商大曲大部分作品的内容是以爱情为主要题材,少量表现社会现实矛盾。也由于清商乐主要使用的楚声中的瑟调,因此其大曲的风格也都纤丽柔绮,充满着南方清新自然之美感。
清商大曲有三种结构形式:和、曲、送。在南朝民歌吴声西曲的影响下曲前有“和”,曲后有“送”。每一节前面唱歌的引子、每一节末尾唱歌的尾声称之为“和”或者“送”,或者一个称为“和”一个称为“送”。这种多个小节、不同的歌唱连起来组成组曲。清商大曲在乐器的使用方面,《乐府诗集》第四十四卷记载大多数清商乐在隋唐有保存下来,可以考证出琴、瑟、琵琶、箜篌、筝、笙、箫、笛、等管弦乐器,另外更是增加了钟、磬等打击乐器。
从文献古籍所载录的内容可见,清商大曲产生并成熟于汉魏六朝上层宫廷和上流社会之中,是种专门供统治者和上层贵族欣赏娱乐的一种表演性音乐艺术模式。这种娱乐的音乐性质在南方民歌的基础上,将婉转流丽的抒情歌曲、悠扬回环的器乐演奏和曼妙多姿的伎舞融合在一起,演绎成为当时大型乐舞艺术,给后世音乐带来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2]金文达《中国古代音乐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3]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4]逯钦立《相和歌曲调考》,《文史》总第十四辑,北京:中华书局
[5](五代)刘昫《旧唐书·音乐志》,北京:中华书局
[6]王运熙《汉代的俗乐和民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7](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北京:中华书局
[8](南朝梁)沈约《宋书·乐志》,北京:中华书局
作者简介:倪璐(1985—),女,陕西延安人,学士,咸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助教,研究方向:音乐理论。
关键词:清商大曲 乐府歌辞
“大曲”二字在沈约《宋书·乐志》中位于“清商三调歌诗”之后,它出现的时间大约在曹魏时期(不早于曹魏)。晋代清商署的官员和乐工为清商歌辞配乐采用的是汉代古辞,在这基础上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和改变使之成为一种复杂的音乐艺术形式。
杨荫浏先生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中认为,清商乐是产生成长于两晋时期的南方(也即在吴声西曲基础上产生的音乐样式),待北魏时南方清商乐传播到北方后,两者同称为“清商乐”。它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整个时代大融合下产生的艺术形式。
《旧唐书·音乐志》中说道:“清乐者,南朝旧乐也。永嘉之乱,五都沦覆;遗声旧制,散落江左。宋、梁之间,南朝文物,号为最盛,人谣国俗,亦世有新声。后魏孝文、宣武用师淮汉,收其所获南音,谓之清商乐。隋平陈,因置清商署,总谓之清乐。”在这里清乐是清商乐的简称,也是汉魏六朝时期俗乐的总称。郭茂倩在《乐府诗集》“清商曲辞”中说道:“清商乐,一曰‘清乐’,清乐者,九代之遗声。其始即相和三调是也,并汉魏已来旧曲。其辞皆古调及魏三祖所作。自晋朝播迁,其音分散,符坚灭凉得之,传于前后二秦。及宋武帝定关中,因而入南,不复存于内地。”也就是说,郭茂倩认为清商乐是由汉相和歌、相和三调发展而来的音乐模式。
一般来说“清商三调”最常见的是清、平、瑟这三种调值,是以后来便将清商三调指代清商曲的一般调值。《宋书·乐志》中收录了十五首清商大曲,全部用瑟调演奏。“瑟”原是楚民族地方的民族乐器,楚人常用瑟伴奏歌舞,因此也将楚人歌声之调成为瑟调。汉魏清商曲使用清平瑟三调的用调方式到了清商大曲中,全部只用一种调值,这是由于“艳”、“趋”、“乱”本是来源于南方楚声用的是瑟调。清商曲的主体“解”的部分必须要与序“艳”的部分、末尾“趋”“乱”部分调值一致,所以一般情况下清商乐署工人大都使用统一的“瑟调”以保持音乐总体的和谐性。瑟调是古琴琴音的正调,正调处于常见五种调值正中间,(即慢宫调、慢角调、正调,袭宾调、清商调五种),在正调的基础上无论其他四种调值都可以通过或紧或慢的运用,由此完成古音中的十二旋律宫。因此,瑟调即正调在古音乐曲、十五首清商大曲的运用是十分普遍。
清商大曲的演奏方式和相和歌有所相同,也有不同之处。《宋书·乐志》中说相和歌原来是“徒歌”,即“一人唱,三人和”的演唱方式,之后逐渐发展为“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清商大曲演奏时除了与相和歌相同的丝竹之外,还有“钟磬”之音。文献中有记载三曹“因弦管金石造歌以被之”,另有魏文帝曹丕作诗《于谯作诗》:“清衣延贵客。明烛发高光。丰膳漫星陈。旨酒盈玉觞。弦歌奏新曲。游响拂丹梁。余音赴迅节。慷慨时激扬。献酬纷交错。雅舞何锵锵。罗缨从风飞。长剑自低昂。穆穆众君子。和合同乐康。”诗中描述了清商大曲奏响时钟磬大乐铿锵恢弘的绚美华贵气势。清商大曲大部分作品的内容是以爱情为主要题材,少量表现社会现实矛盾。也由于清商乐主要使用的楚声中的瑟调,因此其大曲的风格也都纤丽柔绮,充满着南方清新自然之美感。
清商大曲有三种结构形式:和、曲、送。在南朝民歌吴声西曲的影响下曲前有“和”,曲后有“送”。每一节前面唱歌的引子、每一节末尾唱歌的尾声称之为“和”或者“送”,或者一个称为“和”一个称为“送”。这种多个小节、不同的歌唱连起来组成组曲。清商大曲在乐器的使用方面,《乐府诗集》第四十四卷记载大多数清商乐在隋唐有保存下来,可以考证出琴、瑟、琵琶、箜篌、筝、笙、箫、笛、等管弦乐器,另外更是增加了钟、磬等打击乐器。
从文献古籍所载录的内容可见,清商大曲产生并成熟于汉魏六朝上层宫廷和上流社会之中,是种专门供统治者和上层贵族欣赏娱乐的一种表演性音乐艺术模式。这种娱乐的音乐性质在南方民歌的基础上,将婉转流丽的抒情歌曲、悠扬回环的器乐演奏和曼妙多姿的伎舞融合在一起,演绎成为当时大型乐舞艺术,给后世音乐带来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2]金文达《中国古代音乐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3]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4]逯钦立《相和歌曲调考》,《文史》总第十四辑,北京:中华书局
[5](五代)刘昫《旧唐书·音乐志》,北京:中华书局
[6]王运熙《汉代的俗乐和民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7](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北京:中华书局
[8](南朝梁)沈约《宋书·乐志》,北京:中华书局
作者简介:倪璐(1985—),女,陕西延安人,学士,咸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助教,研究方向:音乐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