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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可以划分为正商誉和负商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当子公司几乎已全部为母公司所拥有(通常为97%),且没有大量流通在外的债券或优先股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报送的报表应采用下推会计。在并购过程中所产生正商誉采用下推会计处理,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母公司理论;另一种是主体理论。而对所产生的负商誉如何在下推会计下对称性进行会计处理很少有文献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