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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三条指出了任期经济责任的涵义,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我们在工作中同时也将其理解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笔者谈谈时这些具体内容的审计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难点及其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