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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引发了热烈的社会讨论。劳动关系双方、相关利益集团以及学术界都参加了这场讨论,一个月的征集期。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91849件。《人民日报》评论认为,有关这部法律的“争论之剧,在中国立法史上没有先例”:为什么一部仅仅以规范和调节劳动关系为内容的《劳动合同法》会在社会上引起这样大的争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