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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据有关负责人的解释,“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倒按揭”的形式,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直至身故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据了解,“以房养老”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于明年一季度出台。
养老金、房子,中国人最在意、最敏感的两样东西,在今年9月,卯上了,一时间,争议四起,也一度成为了成都大小茶馆茶余饭后的谈资。
古代性善论者孟子曾用,“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的标准评判君王的优劣。老年能否安度晚年,一直以来,既是古今中外平民老百姓一生中必不可少的话题,也是为官者殚精竭虑努力的方向。每个人都希望在自己垂暮之年,可以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尤其是在“家”文化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
自中国改革开放短短几十年以来,全民医保尚未实现,但中国“未富先老”的格局已经显现,养老金的任何命题,都将遭遇纷争及质疑。特别是在房子和养老这两个牵扯老百姓神经的问题联系在一起时,以偏概全、断章取义的误读在所难免。
为了尊严而举手?
一位在成都媒体工作年轻的肖女士表示,“我是女孩子总要出嫁的,没有房子的压力。但我需不需要,跟父母是否愿意以房养老是两码事。他们如果这样选择,我认为就把这个当成理财产品看好了。”她对以房养老还有很多不解的地方,但是她表示了一定的认可,以后政策通了,大家思想观念开放了,把这种方式当成银行推出的金融投资产品,在条件允许、收益率合理的情况下,以房养老还是可以。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发现,很多老年人对这个说法存在很大的误解,以为是国家新出台的要取代社保的养老方式,有些地方还是需要澄清。“以房养老”的首倡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近日在《中国经济周刊》中解释说,从本质上讲,“以房养老”是一种金融服务工具,是一种市场行为,是一种自愿的、可选择的、补充的养老方式,并非是由政府主导的社保体系与养老服务的替代品。
三年前从大学毕业的王先生,如今在成都一家事业单位就职,他说,“我觉得可以,但是最后还是要看国家怎么操作,如果搞得不好,就是坑老百姓的钱”。王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政策出台后,租房和以房养老相比,如果以房养老每月银行仅还款一两千块跟租房收益差不多,那么肯定不会选择以房养老的方式。“如果真的缺钱,我家有几套房子,可以拿一套出来,但至少会留一套给后代的。租房子每月也有收入,关键是房子是自己的。”
“我觉得这是针对少数人的。有的老人很在乎自己的生活质量,如果儿女不孝,那怎么办,只能卖房子,或者是采取以房养老的方式来挽回自己最后的尊严”,一家广告公司的总经理樊先生说。樊先生毕业三年,准备自付买房置业,他认为父母的房子他们自己决定如何处理,他不会干涉。
已经结婚两年的朝先生,表示目前他还没有养老的压力,因为他和妻子的父母都是国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每月都有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但他觉得养老不应该完全由国家承担,“国家作为中间机构,通过各种手段强制个人缴存养老金或者其他类型的资金,多交多享受,少交能保底,通过统筹达到一定的平衡即可。而由国家大包大揽,目前根本不现实。”
不能没有家的强烈抵制
国家能否完全支付全民养老的费用,老百姓无从得知。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2013年将突破两亿。目前,我国每千名老人拥有约22.3张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尚且一床难求,更别谈其他的配套养老设施呢?如果是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以房养老的推行实在难。
“我国当前已进入老龄化快速阶段,每年增加1000万老人,2033年将达4亿。2053年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35%。” 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传书指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养老方式上推陈出新,可能也只是国家在面对已经显现的“未富先老”格局的无奈之举。
前来成都旅游,家住武汉江汉区的一位韩老师表示,西方人在亲情这一块的概念不像中国,以房养老所以在西方可能行得通。但在中国,金钱很难割裂两代人的家庭情感,所以将有家的代表意义的住房抵押出去,这种方式会受到强烈的抵制。“中国人向来存有根的概念,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全感,更谈不上落叶归根。”王大爷在理解了以房养老的性质后,仍然表示反对,“养老是国家政府机关的职能,这种压力怎么能转接给老百姓。再说了,我宁肯卖掉,或者给子女,也不会给银行。”
“孩子们会有意见的吧。我都老了,还要那么多干嘛?我还是放不下子女,想走之前给孩子留点。你看,现在孩子们生活也不好,压力那么大,我心疼的紧咧。对我个人来说,我宁愿吃苦也会把房子留给下一代的。”赵妈妈去年与老伴一起凑钱给儿子付了新房的首付二十万,亲家那边也帮忙出了一点,儿子和媳妇每月还房贷。赵妈妈认为,这样已经很辛苦了,“买了几十年的房子还要给银行,这是不可能的”。
其他受访者也同样是这种观点,除非自己有三套以上的房子,才可能再考虑一下。再之,住过几十年的房子,很难保证其质量,再加上房地产市场波动,若形成老人不敢抵押房子、银行也不敢收的尴尬局面,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就是国家了。
水土不服的舶来品
政府、金融机构、子女、父母等不同角色,站在不同的立场,观点不同似乎无可厚非。但正确认识“以房养老”,要从它的源头说起。
“以房养老”最早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家银行创立的金融产品,它在欧美国家能够被接受,与国外的高遗产税有关。民众在高额税收和用房子换养老金之间,很轻易地就会选择前者,这种养老方式还是建立在这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成熟的基础上。作为舶来品,在中国现行税制下,市场动力不足是肯定的。除此之外,对于各方利益来说,也有很多阻碍。
首先,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一套房子的价值应该怎样评估,有无完整的住房价值评估模式,70年的产权到期后,抵押住房还需要资金续期,这里面蕴藏着很大的风险,如果银行预见到是亏本买卖,他们怎么可能还会这样做?
“我们这样的老人,国家政策都不了解,心里没底,这种事不会去做的。”一位爱跳舞的刘阿姨提到,“在农村,农民的养老问题更大。首先,低保无房的困难老人的问题,国家应该先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再想更高级的。况且农村房屋想抵押,银行也不要,该如何是好?”
第二,如上文提及,养老院目前根本无力接受那么多的老年人。“以房养老”政策只解决了钱的问题,但我国正面临养老产业不发达、养老院床位匮乏等问题,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呢?相比较而言,租房养老更为老人们接受,这样零花钱既可以多点,减轻年轻一辈的养老压力,也可以较好地利用家庭房产资源。可见,除了鳏寡独孤的老年人,没有子女需要继承之外,子女非常富裕的,或子女完全无力赡养父母的,其他老年人很少会选择以房养老。这也是以房养老十年前就提出但很快夭折的部分原因。
从小就听二十四孝故事长大的中国人,“孝”字的观念就像烙印一样刻在骨子里,数千年来,就被视为人的最重要的一部分。
第三,家庭观念。虽然现在没有了埋儿养母、卧冰求鲤的极端故事,但奉养双亲的年轻人仍然会有将父母送往养老院,就会被视为不孝的担忧。据美国《纽约邮报》报道,到2050年中国超过50岁的人口数量将达6.36亿,占总人口的近49%,国家若在养老这方面做得不好,那么养老就会像多米诺骨纸牌,倒下后引发两代人之间的冲突,然后带来一连串的负面效果。
有专家指出,要破“以房养老”的困局,首先要破除退休养老的双轨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养老待遇差距等中国国情可操作的层面上进行一系列的改革。
养老金、房子,中国人最在意、最敏感的两样东西,在今年9月,卯上了,一时间,争议四起,也一度成为了成都大小茶馆茶余饭后的谈资。
古代性善论者孟子曾用,“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的标准评判君王的优劣。老年能否安度晚年,一直以来,既是古今中外平民老百姓一生中必不可少的话题,也是为官者殚精竭虑努力的方向。每个人都希望在自己垂暮之年,可以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尤其是在“家”文化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中国。
自中国改革开放短短几十年以来,全民医保尚未实现,但中国“未富先老”的格局已经显现,养老金的任何命题,都将遭遇纷争及质疑。特别是在房子和养老这两个牵扯老百姓神经的问题联系在一起时,以偏概全、断章取义的误读在所难免。
为了尊严而举手?
一位在成都媒体工作年轻的肖女士表示,“我是女孩子总要出嫁的,没有房子的压力。但我需不需要,跟父母是否愿意以房养老是两码事。他们如果这样选择,我认为就把这个当成理财产品看好了。”她对以房养老还有很多不解的地方,但是她表示了一定的认可,以后政策通了,大家思想观念开放了,把这种方式当成银行推出的金融投资产品,在条件允许、收益率合理的情况下,以房养老还是可以。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发现,很多老年人对这个说法存在很大的误解,以为是国家新出台的要取代社保的养老方式,有些地方还是需要澄清。“以房养老”的首倡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近日在《中国经济周刊》中解释说,从本质上讲,“以房养老”是一种金融服务工具,是一种市场行为,是一种自愿的、可选择的、补充的养老方式,并非是由政府主导的社保体系与养老服务的替代品。
三年前从大学毕业的王先生,如今在成都一家事业单位就职,他说,“我觉得可以,但是最后还是要看国家怎么操作,如果搞得不好,就是坑老百姓的钱”。王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政策出台后,租房和以房养老相比,如果以房养老每月银行仅还款一两千块跟租房收益差不多,那么肯定不会选择以房养老的方式。“如果真的缺钱,我家有几套房子,可以拿一套出来,但至少会留一套给后代的。租房子每月也有收入,关键是房子是自己的。”
“我觉得这是针对少数人的。有的老人很在乎自己的生活质量,如果儿女不孝,那怎么办,只能卖房子,或者是采取以房养老的方式来挽回自己最后的尊严”,一家广告公司的总经理樊先生说。樊先生毕业三年,准备自付买房置业,他认为父母的房子他们自己决定如何处理,他不会干涉。
已经结婚两年的朝先生,表示目前他还没有养老的压力,因为他和妻子的父母都是国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每月都有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但他觉得养老不应该完全由国家承担,“国家作为中间机构,通过各种手段强制个人缴存养老金或者其他类型的资金,多交多享受,少交能保底,通过统筹达到一定的平衡即可。而由国家大包大揽,目前根本不现实。”
不能没有家的强烈抵制
国家能否完全支付全民养老的费用,老百姓无从得知。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2013年将突破两亿。目前,我国每千名老人拥有约22.3张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尚且一床难求,更别谈其他的配套养老设施呢?如果是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以房养老的推行实在难。
“我国当前已进入老龄化快速阶段,每年增加1000万老人,2033年将达4亿。2053年将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35%。” 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传书指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养老方式上推陈出新,可能也只是国家在面对已经显现的“未富先老”格局的无奈之举。
前来成都旅游,家住武汉江汉区的一位韩老师表示,西方人在亲情这一块的概念不像中国,以房养老所以在西方可能行得通。但在中国,金钱很难割裂两代人的家庭情感,所以将有家的代表意义的住房抵押出去,这种方式会受到强烈的抵制。“中国人向来存有根的概念,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全感,更谈不上落叶归根。”王大爷在理解了以房养老的性质后,仍然表示反对,“养老是国家政府机关的职能,这种压力怎么能转接给老百姓。再说了,我宁肯卖掉,或者给子女,也不会给银行。”
“孩子们会有意见的吧。我都老了,还要那么多干嘛?我还是放不下子女,想走之前给孩子留点。你看,现在孩子们生活也不好,压力那么大,我心疼的紧咧。对我个人来说,我宁愿吃苦也会把房子留给下一代的。”赵妈妈去年与老伴一起凑钱给儿子付了新房的首付二十万,亲家那边也帮忙出了一点,儿子和媳妇每月还房贷。赵妈妈认为,这样已经很辛苦了,“买了几十年的房子还要给银行,这是不可能的”。
其他受访者也同样是这种观点,除非自己有三套以上的房子,才可能再考虑一下。再之,住过几十年的房子,很难保证其质量,再加上房地产市场波动,若形成老人不敢抵押房子、银行也不敢收的尴尬局面,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就是国家了。
水土不服的舶来品
政府、金融机构、子女、父母等不同角色,站在不同的立场,观点不同似乎无可厚非。但正确认识“以房养老”,要从它的源头说起。
“以房养老”最早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家银行创立的金融产品,它在欧美国家能够被接受,与国外的高遗产税有关。民众在高额税收和用房子换养老金之间,很轻易地就会选择前者,这种养老方式还是建立在这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成熟的基础上。作为舶来品,在中国现行税制下,市场动力不足是肯定的。除此之外,对于各方利益来说,也有很多阻碍。
首先,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一套房子的价值应该怎样评估,有无完整的住房价值评估模式,70年的产权到期后,抵押住房还需要资金续期,这里面蕴藏着很大的风险,如果银行预见到是亏本买卖,他们怎么可能还会这样做?
“我们这样的老人,国家政策都不了解,心里没底,这种事不会去做的。”一位爱跳舞的刘阿姨提到,“在农村,农民的养老问题更大。首先,低保无房的困难老人的问题,国家应该先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再想更高级的。况且农村房屋想抵押,银行也不要,该如何是好?”
第二,如上文提及,养老院目前根本无力接受那么多的老年人。“以房养老”政策只解决了钱的问题,但我国正面临养老产业不发达、养老院床位匮乏等问题,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呢?相比较而言,租房养老更为老人们接受,这样零花钱既可以多点,减轻年轻一辈的养老压力,也可以较好地利用家庭房产资源。可见,除了鳏寡独孤的老年人,没有子女需要继承之外,子女非常富裕的,或子女完全无力赡养父母的,其他老年人很少会选择以房养老。这也是以房养老十年前就提出但很快夭折的部分原因。
从小就听二十四孝故事长大的中国人,“孝”字的观念就像烙印一样刻在骨子里,数千年来,就被视为人的最重要的一部分。
第三,家庭观念。虽然现在没有了埋儿养母、卧冰求鲤的极端故事,但奉养双亲的年轻人仍然会有将父母送往养老院,就会被视为不孝的担忧。据美国《纽约邮报》报道,到2050年中国超过50岁的人口数量将达6.36亿,占总人口的近49%,国家若在养老这方面做得不好,那么养老就会像多米诺骨纸牌,倒下后引发两代人之间的冲突,然后带来一连串的负面效果。
有专家指出,要破“以房养老”的困局,首先要破除退休养老的双轨制、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养老待遇差距等中国国情可操作的层面上进行一系列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