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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者为社会公众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从市场上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它与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经济的其他政策紧密联系,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从2000年开始,上海市、区(县)两级财政分别试行对财政专项安排的设备购置,采用政府采购办法。截至目前为止,上海纳入采购的单位有卫生部门、计委、教育部门等大部分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