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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部门预算改革,是继“分税制”之后的我国又一重大的财政体制改革,也是当前县(市)财政四项改革的一项关键内容。从2003年起,赤壁市开始对市公安局等部门试编部门预算,2004年,在72家单位市直部门中编制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2005年,又扩大到乡镇中小学学校。三年来的实践表明,部门预算改革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它对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形成、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及为相关财政管理改革奠定基础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县(市)部门预算改革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