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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襄阳 441021)
【摘要】:案例教学法是指为了一定的教学目的,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对选定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研讨,作出自己的判断和评价,得出各自不同的结论,并加以比較、评估、选优,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传统的教师在阐述完某一原理后,举个例子以验证其理论合理性的做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教学活动;素质教育
一、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1.应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需要。我们医学教育培养的目标是具有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都合格的实用型人才,在传授基础知识的同时,应更加注重能力的培养,通过组织学生对案例的分析研讨,做出诊断以及治疗方案.开阔视野,激活思路,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果不把枯燥的抽象化的医学知识,借助于案例等手段还原到现实病人中来,光靠教师照本宣科地解释,学生死记硬背地学习,学生很难理解到医学基础知识,更难以在将来的工作中灵活运用所学医学知识去处理现实中的病人,正确处理病人和诊断病情,使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2.应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习的需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一般都是从书本到笔记,从概念到概念,从原理到原理中逐条逐款地讲解、记忆和理解,其结果是事倍功半,必须有意识、有目的地选用一些典型的案例,将学生引入到临床病人中,使之感同身受,让他们从自己给病人诊治成功经验或失败的教训中去感悟,有助于加深对医学知识的消化理解及运用。
3.应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活动,也是培养和提高教师素质的需要。推广使用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合理组织学生研讨,引导学生合理运用所学知识,并随时面对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这就要求教师下功夫探究医学知识与临床实际的结合,从而推动整个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并最终增强学校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二、案例教学活动的准备
教师在案例教学中,首先是一个设计者。在整个的过程中,主要不是讲授,关健在于启发、引导,主要的准备工作有:
1.选择一个恰当的案例。选择或编写案例要围绕着教学目标,由浅入深、由表及里。难易程度应与有关知识相联系,并符合学生的基本情况。案例一般分为描述型案例、问题型案例和混合型案例三种基本类型。所谓描述型案例是指案例中包含了对某一问题的出现直到解决的全过程的描述性介绍,学生的任务是对采取的措施得失进行学习与评价,使学生学会解决某一问题的某一种方法或措施,开拓视野,增加知识量。。而问题型案例则是指案例叙述了基本情景和基本过程,给出了最后的结果,让学生找出问题及其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所有方案,并在比较和评价的基础上做出诊断。这一种类型的案例在培养学生的能力方面超过了描述型案例,但是难度相对较大。最为常见的案例是混合型案例,即指先描述一个问题解决的全过程,再把新出现的病情,或并发症,由学生去做出诊断和提出治疗的方法。
2.案例的编选。在选编案例时,方法和途径有很多,主要有:一是现成的案例,教材中撷取。二是在报刊资料中搜集,这一种案例多是描述型的,学习性较强。三是根据医院临床病人的相关资料,亲自动手进行编辑组合成一个新的案例。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需要,确定必要的思考题。思考题要具有启发性、诱导性和可讨论性。
三、案例教学活动的组织
案例教学的基本形式是讨论、是争论,在讨论和争论中提高、明理,解决问题。
1.案例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案例教学过程中,一般要分组讨论,通过充分的交换意见,每个小组会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和看法,然后派代表发言;也可以通过充分的讨论后,允许每个人发表见解;模拟角色的演练,也是一种能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兴趣的教学形式。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灵活选用。
2.案例教学的组织过程。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可以在课程讲授前、讲授中或讲授后的任何一个环节使用。讲授前的使用,其目的一般是通过描述型案例,即要讲授的理论知识。这样,在接触理论知识之前,先使学生产生了兴趣,有了感性认识,有利于教学双边活动的进行。讲授中的案例使用,目的是加深对刚刚讲授过的理论知识的理解,其案例一般也是描述型的,。讲授后的案例使用,是最為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检验学生知识掌握、理解,尤其是应用能力的重要一步。这时使用的案例必须是问题型或混合型的。
总之,案例教学法是对课堂教学等教学方式的有效补充,是增加学生感性认识,拉近临床与理论教学的一种有效形式,只有多种方法并用,根据医学教学需要各取所需,才能收到相辅相成、取长补短、相得益彰的最佳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美国) 劳伦斯.M.弗里曼:《美国法学教育背景》,参见韩大元、叶秋华:《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学教育论文集》,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版,第925~933 页。
[2] Chapter 2, "Guide to the Study of Law: An Introduction", Second Edition, LexisNexis 2001. By L.H. LaRue, Class of 1958 Alumni Professor of Law, Washington and Le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3 pp.11-15, "Introduction to Legal Method and Process: Cases and Materials". 4th ed. Ed. Michael A. Berch, et al. St.Paul: Thomson/West, 2006. Print.
【摘要】:案例教学法是指为了一定的教学目的,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对选定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研讨,作出自己的判断和评价,得出各自不同的结论,并加以比較、评估、选优,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传统的教师在阐述完某一原理后,举个例子以验证其理论合理性的做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教学活动;素质教育
一、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1.应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活动是素质教育的需要。我们医学教育培养的目标是具有理论知识和操作能力都合格的实用型人才,在传授基础知识的同时,应更加注重能力的培养,通过组织学生对案例的分析研讨,做出诊断以及治疗方案.开阔视野,激活思路,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果不把枯燥的抽象化的医学知识,借助于案例等手段还原到现实病人中来,光靠教师照本宣科地解释,学生死记硬背地学习,学生很难理解到医学基础知识,更难以在将来的工作中灵活运用所学医学知识去处理现实中的病人,正确处理病人和诊断病情,使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2.应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习的需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一般都是从书本到笔记,从概念到概念,从原理到原理中逐条逐款地讲解、记忆和理解,其结果是事倍功半,必须有意识、有目的地选用一些典型的案例,将学生引入到临床病人中,使之感同身受,让他们从自己给病人诊治成功经验或失败的教训中去感悟,有助于加深对医学知识的消化理解及运用。
3.应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活动,也是培养和提高教师素质的需要。推广使用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合理组织学生研讨,引导学生合理运用所学知识,并随时面对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这就要求教师下功夫探究医学知识与临床实际的结合,从而推动整个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并最终增强学校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二、案例教学活动的准备
教师在案例教学中,首先是一个设计者。在整个的过程中,主要不是讲授,关健在于启发、引导,主要的准备工作有:
1.选择一个恰当的案例。选择或编写案例要围绕着教学目标,由浅入深、由表及里。难易程度应与有关知识相联系,并符合学生的基本情况。案例一般分为描述型案例、问题型案例和混合型案例三种基本类型。所谓描述型案例是指案例中包含了对某一问题的出现直到解决的全过程的描述性介绍,学生的任务是对采取的措施得失进行学习与评价,使学生学会解决某一问题的某一种方法或措施,开拓视野,增加知识量。。而问题型案例则是指案例叙述了基本情景和基本过程,给出了最后的结果,让学生找出问题及其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所有方案,并在比较和评价的基础上做出诊断。这一种类型的案例在培养学生的能力方面超过了描述型案例,但是难度相对较大。最为常见的案例是混合型案例,即指先描述一个问题解决的全过程,再把新出现的病情,或并发症,由学生去做出诊断和提出治疗的方法。
2.案例的编选。在选编案例时,方法和途径有很多,主要有:一是现成的案例,教材中撷取。二是在报刊资料中搜集,这一种案例多是描述型的,学习性较强。三是根据医院临床病人的相关资料,亲自动手进行编辑组合成一个新的案例。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需要,确定必要的思考题。思考题要具有启发性、诱导性和可讨论性。
三、案例教学活动的组织
案例教学的基本形式是讨论、是争论,在讨论和争论中提高、明理,解决问题。
1.案例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案例教学过程中,一般要分组讨论,通过充分的交换意见,每个小组会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和看法,然后派代表发言;也可以通过充分的讨论后,允许每个人发表见解;模拟角色的演练,也是一种能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兴趣的教学形式。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灵活选用。
2.案例教学的组织过程。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可以在课程讲授前、讲授中或讲授后的任何一个环节使用。讲授前的使用,其目的一般是通过描述型案例,即要讲授的理论知识。这样,在接触理论知识之前,先使学生产生了兴趣,有了感性认识,有利于教学双边活动的进行。讲授中的案例使用,目的是加深对刚刚讲授过的理论知识的理解,其案例一般也是描述型的,。讲授后的案例使用,是最為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检验学生知识掌握、理解,尤其是应用能力的重要一步。这时使用的案例必须是问题型或混合型的。
总之,案例教学法是对课堂教学等教学方式的有效补充,是增加学生感性认识,拉近临床与理论教学的一种有效形式,只有多种方法并用,根据医学教学需要各取所需,才能收到相辅相成、取长补短、相得益彰的最佳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美国) 劳伦斯.M.弗里曼:《美国法学教育背景》,参见韩大元、叶秋华:《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学教育论文集》,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版,第925~933 页。
[2] Chapter 2, "Guide to the Study of Law: An Introduction", Second Edition, LexisNexis 2001. By L.H. LaRue, Class of 1958 Alumni Professor of Law, Washington and Le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3 pp.11-15, "Introduction to Legal Method and Process: Cases and Materials". 4th ed. Ed. Michael A. Berch, et al. St.Paul: Thomson/West, 2006. 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