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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收留惨遭父母遗弃的孤儿,谁曾料想被“蛇”一把大火害得家破人亡。一朝被蛇咬的男主人依然痴心不改,最终还是希望能让犯罪嫌疑人过好每一天!但是面对空有一纸判决,却无法得到任何的经济赔偿,一家人几乎陷入绝境。2016年3月21日,走投无路的男主人迎来了四川省检察院的检察官。
农夫与蛇的现实版本
2013年4月30日凌晨2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县兴仁乡的场镇上突然传出一声巨响,紧接着火光漫天,熊熊大火点亮了整个漆黑的夜空。闻讯而来的消防队展开紧急救援,将朱代国一家四口救出了火海,但终因火势太大,将家中的财物烧了个精光,朱代国和妻子十几年的辛苦努力付之一炬。
按理说,消防队救援及时,朱家砖混结构的小洋楼也有一定的阻燃性,不应该被烧个底朝天。难道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背后还有什么蹊跷?果不其然,消防队员经过细致勘查,在火灾现场发现了多个着火点,还有残留的汽油等助燃物。原来,这是一次人祸!老实本分的朱代国想不明白了:自己一向与人为善,不惹是生非,谁会下此毒手,来自己家纵火行凶?
安县公安局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周围群众,很快就锁定了这次火灾的犯罪嫌疑人——张围围。张围围究竟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在朱代国家纵火制造惨案?
出乎常人所料的是,张围围是朱代国一家人收养的孤儿。不仅让他吃住,给他零花钱用,还帮他找工作,希望他能自力更生,自食其力。面对长期救助自己的朱代国一家,张围围为什么要以怨报德?
张围围因为从小缺乏父母的正确引导,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终日里和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厮混,他渐渐的沾染上了毒品,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当年4月28日的晚上,“瘾君子”张围围在安县一家宾馆房间过夜并过量吸食冰毒,产生了有人要杀自己的幻觉,心里十分恐惧,一整夜都担惊受怕,丝毫不能入睡。就这样提心吊胆的挨过了一个晚上后,29日一早,担心有人追杀自己,张围围赶到自己工作的地方,向老板请假后匆匆赶回朱代国家的楼顶上,躲避所谓的“追杀”。到了晚上11点左右,张围围感觉周围好像没有人了,下楼来到朱代国家并要求留宿。朱代国没做他想,就爽快地答应了,并将其安排在大女儿朱琳琳房间休息。谁曾想,这竟然是朱代国一家人噩梦的开始……
虽然住进了朱家,但张围围依旧惶恐不安,总感觉有人要杀他,紧闭的大门也没有给他任何的安全感。因为害怕,他不敢脱了衣服裤子睡觉,甚至还到厨房找到一把菜刀用于“防身”。就这样,他仍然感觉不保险,便连续给朱代国打了三个电话并拨打110电话报警。张围围反复折腾,犹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朱代国虽然觉察到了张围围的异样,但没有引起重视,只是劝其好好睡觉,不要胡思乱想,孰料此时的张围围已经陷入被害妄想中不能自拔。不敢入睡的张围围坐在床上,隐约看见窗外有光,好像是有人拿红外线枪射杀自己。感觉自己可能活不成了,忽然想起房间内有一桶汽油,就将桶打开,将汽油泼洒到卧室窗边、客厅沙发等多处位置,试图通过引发大火来阻止幻想中的“杀手”。次日凌晨2时许,张围围按动打火机引发火灾,一时间火魔肆虐,朱家陷入了一片火海。这场大火,造成朱代国及其妻子杜红梅、大女儿朱琳琳被烧伤,房屋及屋内财物严重被毁的惨剧,而张围围从二楼跳下来时受伤。全身严重烧伤的朱琳琳被紧急送往绵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过医生的全力救治,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情况并不乐观,随后又被转院到华西医院进行救治。
医护人员夸奖小琳琳是个勇敢的好孩子,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她也没有喊过一声疼。2013年5月17日,虽然经过十几天的全力救治,但朱琳琳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没来得及绽放就因这场大火而凋谢,不禁让人唏嘘不已。面对女儿的遗体,母亲哭得肝肠寸断:“幺幺,幺幺,妈妈对不起你,妈妈没有能救你!”
经鉴定,朱代国头面部、颈部、胸腹部、腰背部损伤程度属重伤,烧伤总面积达体表面积的70%以上,构成七级伤残;杜红梅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人性善良:希望罪犯好好生活
2014年3月28日,绵阳市检察院以张围围犯放火罪向绵阳市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朱代国、杜红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绵阳市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4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合并审理。期间,绵阳市检察院于2014年6月25日提出需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2014年9月4日,绵阳市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面对指控,张围围矢口否认,并声称自己与朱代国一家人感情深厚,不可能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看到张围围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想到丧女之痛的杜红梅怒不可遏,直斥其非,庭审现场一片混乱。
“事实胜于雄辩。”无论张围围如何砌词狡辩,面对如山铁证,终究逃不出恢恢法网。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围围犯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朱代国、杜红梅各项费用及损失共计39万余元。死缓,这就意味着,如果张围围在缓刑2年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就能从死刑减刑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经过一段时间的服刑后,能够减刑为有期徒刑。对此判决,受害人一家感到不满意,检察机关也感到量刑畸轻。
2014年10月8日,绵阳市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被告人张围围对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不服,也提出上诉。案子就这样来到了四川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谢永崇的案头上。面对抗诉申请,谢永崇首先要考虑的是抗诉理由是什么?抗诉是否成立?仔细阅读案卷笔录,观看一审庭审录像后,谢永崇认为对此案进行刑事抗诉是可以成立的,原因有三:第一,火灾现场是在安县兴仁乡的场镇上,住房密集,人口众多,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第二,纵火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第三,在一审过程中,面对证据,张围围拒不认罪,主观恶性较大。有鉴于此,谢永崇结合事实与法律,认真地撰写了公诉意见书,希望能够用法律还朱代国全家一个公道。 2014年11月26日,四川省高级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3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谢永崇出庭支持公诉,将自己的意见详细地向二审法官进行了阐述说明。二审法院最终采纳四川省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对此案依法进行改判。2015年6月8日,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并对张围围限制减刑。限制减刑,意味着张围围服刑不会低于25年。
张围围从什么时候开始吸毒?吸毒后有没有告诉过朱代国?遇到所谓的追杀后为什么不直言相告,而是选择放火?我们也许永远不知道答案。但我们知道的是,这个年轻人将在漫长的铁窗生涯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赎罪和忏悔,以告慰无辜死者的亡魂。
当问及朱代国有没有什么话想对张围围说时,朱代国久久没有言语。经过长时间的沉默后,他一声长叹:“希望他能在监狱里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今后过好每一天。”
对于本案,检察官谢永崇说:“许多人可能都只关注到这场大火背后的恩怨情仇,咒骂张围围是个白眼狼。但是,冷静下来后,我们应该深刻反思这场悲剧为什么会发生?如果张围围没有被父母遗弃,而是在父母的教导下健康成长,也许就不会锒铛入狱;如果张围围没有吸毒,也许就不会发生今天的惨剧;如果张围围遇事之后,能够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求助,而不是想着点火自救,也许就不会祸及恩人一家。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处,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希望所有人都能够依法行事,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司法救助:点燃重生的希望
虽然绵阳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围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代国丧葬费、医疗费等费用共计39万余元,但张围围及其亲属无赔偿能力,赔偿金也就没有了下文。朱代国空有一纸判决,却没有得到任何的经济赔偿,一家人几乎陷入绝境。
面对断壁残垣的家,沉稳敦厚的川北汉子朱代国欲哭无泪,但他知道,上有年逾古稀的老母需要奉养,下有5岁的幼女嗷嗷待哺,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不能倒下。他要带着一家人走下去,这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责任。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朱代国重新装修了被大火焚烧过的家,并且保留了大女儿朱琳琳的房间,里面的一切都如案发前一样,没有丝毫的改变。
惨案发生后,被害人朱代国、杜红梅、朱琳琳在治疗期间还产生了高达22万余元的巨额医疗费用,朱代国夫妇强忍着身心剧痛四处借款偿还医院欠账,现仍欠医疗费5万元。一边是被焚毁的家园亟待重建,一边是后续治疗费用无处筹借,巨大的经济压力让这个原本小康的家庭陷入绝境。
本案二审期间,谢永崇及时地将情况反映给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办公室(简称救助办)。救助办工作人员收到救助材料后,对案件进行了核实,并主动与朱代国及其家人联系,全面了解他家的近况与遇到的困难,鼓励其勇敢面对。在案件讨论过程中,刑事申诉检察处处长王昱指出:“司法救助的目的是扶危济困,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开始新的生活。鉴于朱代国家的实际困难,建议这次申请司法救助金时,参考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适当上浮。”副处长赵小伟表示同意,并强调“承办人要抓紧时间,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春节前能将救助金送到他们手上,让他们过个好年”。几经努力,终于为朱代国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4.5万元。
2016年3月21日,救助金审批下来后,赵小伟和绵阳市检察院、安县检察院干警一行人马不停蹄地赶到朱代国家,将救助金如数交到朱代国的手中。面对一沓沓的救助金,朱代国十分激动,不断地重复:“谢谢!谢谢!”并表示以后自己有能力了,也会尽力地帮助别人,把爱心传递下去。坐在朱家的院坝里,赵小伟说:“今天我们三级检察院一起来给你送司法救助金,希望你们能先把伤病治好,尽快走出阴影,让生活一天天好起来!”
编辑:刘雨濛 lymjcfy@163.com
农夫与蛇的现实版本
2013年4月30日凌晨2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县兴仁乡的场镇上突然传出一声巨响,紧接着火光漫天,熊熊大火点亮了整个漆黑的夜空。闻讯而来的消防队展开紧急救援,将朱代国一家四口救出了火海,但终因火势太大,将家中的财物烧了个精光,朱代国和妻子十几年的辛苦努力付之一炬。
按理说,消防队救援及时,朱家砖混结构的小洋楼也有一定的阻燃性,不应该被烧个底朝天。难道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背后还有什么蹊跷?果不其然,消防队员经过细致勘查,在火灾现场发现了多个着火点,还有残留的汽油等助燃物。原来,这是一次人祸!老实本分的朱代国想不明白了:自己一向与人为善,不惹是生非,谁会下此毒手,来自己家纵火行凶?
安县公安局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周围群众,很快就锁定了这次火灾的犯罪嫌疑人——张围围。张围围究竟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要在朱代国家纵火制造惨案?
出乎常人所料的是,张围围是朱代国一家人收养的孤儿。不仅让他吃住,给他零花钱用,还帮他找工作,希望他能自力更生,自食其力。面对长期救助自己的朱代国一家,张围围为什么要以怨报德?
张围围因为从小缺乏父母的正确引导,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终日里和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厮混,他渐渐的沾染上了毒品,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当年4月28日的晚上,“瘾君子”张围围在安县一家宾馆房间过夜并过量吸食冰毒,产生了有人要杀自己的幻觉,心里十分恐惧,一整夜都担惊受怕,丝毫不能入睡。就这样提心吊胆的挨过了一个晚上后,29日一早,担心有人追杀自己,张围围赶到自己工作的地方,向老板请假后匆匆赶回朱代国家的楼顶上,躲避所谓的“追杀”。到了晚上11点左右,张围围感觉周围好像没有人了,下楼来到朱代国家并要求留宿。朱代国没做他想,就爽快地答应了,并将其安排在大女儿朱琳琳房间休息。谁曾想,这竟然是朱代国一家人噩梦的开始……
虽然住进了朱家,但张围围依旧惶恐不安,总感觉有人要杀他,紧闭的大门也没有给他任何的安全感。因为害怕,他不敢脱了衣服裤子睡觉,甚至还到厨房找到一把菜刀用于“防身”。就这样,他仍然感觉不保险,便连续给朱代国打了三个电话并拨打110电话报警。张围围反复折腾,犹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朱代国虽然觉察到了张围围的异样,但没有引起重视,只是劝其好好睡觉,不要胡思乱想,孰料此时的张围围已经陷入被害妄想中不能自拔。不敢入睡的张围围坐在床上,隐约看见窗外有光,好像是有人拿红外线枪射杀自己。感觉自己可能活不成了,忽然想起房间内有一桶汽油,就将桶打开,将汽油泼洒到卧室窗边、客厅沙发等多处位置,试图通过引发大火来阻止幻想中的“杀手”。次日凌晨2时许,张围围按动打火机引发火灾,一时间火魔肆虐,朱家陷入了一片火海。这场大火,造成朱代国及其妻子杜红梅、大女儿朱琳琳被烧伤,房屋及屋内财物严重被毁的惨剧,而张围围从二楼跳下来时受伤。全身严重烧伤的朱琳琳被紧急送往绵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过医生的全力救治,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情况并不乐观,随后又被转院到华西医院进行救治。
医护人员夸奖小琳琳是个勇敢的好孩子,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她也没有喊过一声疼。2013年5月17日,虽然经过十几天的全力救治,但朱琳琳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没来得及绽放就因这场大火而凋谢,不禁让人唏嘘不已。面对女儿的遗体,母亲哭得肝肠寸断:“幺幺,幺幺,妈妈对不起你,妈妈没有能救你!”
经鉴定,朱代国头面部、颈部、胸腹部、腰背部损伤程度属重伤,烧伤总面积达体表面积的70%以上,构成七级伤残;杜红梅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人性善良:希望罪犯好好生活
2014年3月28日,绵阳市检察院以张围围犯放火罪向绵阳市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朱代国、杜红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绵阳市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4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合并审理。期间,绵阳市检察院于2014年6月25日提出需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2014年9月4日,绵阳市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面对指控,张围围矢口否认,并声称自己与朱代国一家人感情深厚,不可能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看到张围围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想到丧女之痛的杜红梅怒不可遏,直斥其非,庭审现场一片混乱。
“事实胜于雄辩。”无论张围围如何砌词狡辩,面对如山铁证,终究逃不出恢恢法网。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围围犯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朱代国、杜红梅各项费用及损失共计39万余元。死缓,这就意味着,如果张围围在缓刑2年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就能从死刑减刑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经过一段时间的服刑后,能够减刑为有期徒刑。对此判决,受害人一家感到不满意,检察机关也感到量刑畸轻。
2014年10月8日,绵阳市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被告人张围围对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不服,也提出上诉。案子就这样来到了四川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谢永崇的案头上。面对抗诉申请,谢永崇首先要考虑的是抗诉理由是什么?抗诉是否成立?仔细阅读案卷笔录,观看一审庭审录像后,谢永崇认为对此案进行刑事抗诉是可以成立的,原因有三:第一,火灾现场是在安县兴仁乡的场镇上,住房密集,人口众多,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第二,纵火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第三,在一审过程中,面对证据,张围围拒不认罪,主观恶性较大。有鉴于此,谢永崇结合事实与法律,认真地撰写了公诉意见书,希望能够用法律还朱代国全家一个公道。 2014年11月26日,四川省高级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3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谢永崇出庭支持公诉,将自己的意见详细地向二审法官进行了阐述说明。二审法院最终采纳四川省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对此案依法进行改判。2015年6月8日,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并对张围围限制减刑。限制减刑,意味着张围围服刑不会低于25年。
张围围从什么时候开始吸毒?吸毒后有没有告诉过朱代国?遇到所谓的追杀后为什么不直言相告,而是选择放火?我们也许永远不知道答案。但我们知道的是,这个年轻人将在漫长的铁窗生涯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赎罪和忏悔,以告慰无辜死者的亡魂。
当问及朱代国有没有什么话想对张围围说时,朱代国久久没有言语。经过长时间的沉默后,他一声长叹:“希望他能在监狱里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今后过好每一天。”
对于本案,检察官谢永崇说:“许多人可能都只关注到这场大火背后的恩怨情仇,咒骂张围围是个白眼狼。但是,冷静下来后,我们应该深刻反思这场悲剧为什么会发生?如果张围围没有被父母遗弃,而是在父母的教导下健康成长,也许就不会锒铛入狱;如果张围围没有吸毒,也许就不会发生今天的惨剧;如果张围围遇事之后,能够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求助,而不是想着点火自救,也许就不会祸及恩人一家。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处,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希望所有人都能够依法行事,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司法救助:点燃重生的希望
虽然绵阳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围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代国丧葬费、医疗费等费用共计39万余元,但张围围及其亲属无赔偿能力,赔偿金也就没有了下文。朱代国空有一纸判决,却没有得到任何的经济赔偿,一家人几乎陷入绝境。
面对断壁残垣的家,沉稳敦厚的川北汉子朱代国欲哭无泪,但他知道,上有年逾古稀的老母需要奉养,下有5岁的幼女嗷嗷待哺,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不能倒下。他要带着一家人走下去,这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责任。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朱代国重新装修了被大火焚烧过的家,并且保留了大女儿朱琳琳的房间,里面的一切都如案发前一样,没有丝毫的改变。
惨案发生后,被害人朱代国、杜红梅、朱琳琳在治疗期间还产生了高达22万余元的巨额医疗费用,朱代国夫妇强忍着身心剧痛四处借款偿还医院欠账,现仍欠医疗费5万元。一边是被焚毁的家园亟待重建,一边是后续治疗费用无处筹借,巨大的经济压力让这个原本小康的家庭陷入绝境。
本案二审期间,谢永崇及时地将情况反映给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办公室(简称救助办)。救助办工作人员收到救助材料后,对案件进行了核实,并主动与朱代国及其家人联系,全面了解他家的近况与遇到的困难,鼓励其勇敢面对。在案件讨论过程中,刑事申诉检察处处长王昱指出:“司法救助的目的是扶危济困,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开始新的生活。鉴于朱代国家的实际困难,建议这次申请司法救助金时,参考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适当上浮。”副处长赵小伟表示同意,并强调“承办人要抓紧时间,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春节前能将救助金送到他们手上,让他们过个好年”。几经努力,终于为朱代国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4.5万元。
2016年3月21日,救助金审批下来后,赵小伟和绵阳市检察院、安县检察院干警一行人马不停蹄地赶到朱代国家,将救助金如数交到朱代国的手中。面对一沓沓的救助金,朱代国十分激动,不断地重复:“谢谢!谢谢!”并表示以后自己有能力了,也会尽力地帮助别人,把爱心传递下去。坐在朱家的院坝里,赵小伟说:“今天我们三级检察院一起来给你送司法救助金,希望你们能先把伤病治好,尽快走出阴影,让生活一天天好起来!”
编辑:刘雨濛 lymjcf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