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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刚当选的乡人大代表,为了学习人大知识,平时,我比较留意有关人大的新闻。今年6月,媒体报道了河南省新郑市人大代表张某,涉嫌职务侵占侵吞数千万元财产一事。郑州市警方手握确凿的犯罪证据,但由于没有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的明确许可,几个月过去了,仍无法行动。这引起全国的关注。期间,市人大作出了暂停犯罪嫌疑人张某人大代表的职务的决定,但市公安局依然无法据此逮捕嫌疑人。眼睁睁看着嫌疑人逍遥法外,引起许多人的不满,甚至对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提出质疑。我们该如何理解代表的司法特权和暂停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