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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公司决议都要有其立足点和出发点,若公司决议不需要事实和理由,公司决议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公司决议出现瑕疵时如何去追根溯源,抛开对公司决议所依据的事实的审查犹如舍本求末,未能真正的为公司治理开出“药方”无法对其对症下药。公司决议事实的存在能够很好的对决策者们形成强有力的约束,防止滥用权力,对公司民主自治有强大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