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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财经—〔2014〕449号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3〕27号),依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46号)等相关政策,我们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