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2008年11月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至少有一层是其他热带木薄板制成的竹胶合板、有一层是其他非针叶木的竹制多层板、有一层木碎料板制成的竹制多层板、竹刻等,5项竹制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0%。根据两部委发出的通知,此次上调出口商品有3486项,调整后,我国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是5%、9%、11%、13%、14%和17%,共6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