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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业系统生产力的角度,探讨桥头乡在实施生态农业规划前后的农业系统生产力及其系统特性结果表明,经过4年多的生态农业规划实施,桥头乡农业系统生产力指数达到87.007×1012J·元/hm2,比实施前的8.748×1012J·元/hm2,增加8.95倍,系统持续性达21.346,比实施前增加8.89倍,系统稳定性为0.972,达显著水平。农、林、牧、渔子系统的生产力指数分别比实施前增加1.51倍,10.78倍,1.07倍和0.4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