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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2008年6月,深圳17家商业银行、中国银联深圳分公司、两家专业化公司共同签署了《深圳市银行卡特约商户人民币收单业务自律公约》。该《公约》规定,白2008年7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可以对增量商户开展收单业务,各方按照发卡、收单、转接为7:2:1的分配比例取得收单收益;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各商业银行可以对深圳所有商户开展收单业务,标志着深圳银行卡收单市场全面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