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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产物,是地方政权建设史上呈现出的新生事物,在世界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权建设史上,没有任何一位地方首长的法律地位可以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相比拟(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崇高的法律地位决定行政长官的产生有其特殊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