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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国内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四大家族利用战争时期的特殊情况,极力加强官僚资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垄断地位,在金融、工矿、商业、农业及交通运输等各方面形成了垄断。周民党政府对商业贸易的垄断大体上分为二个步骤:1,对主要出口矿产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2、对人民日用生活必需品实行专卖和管制。国民党政府的国营贸易河先开始于外贸,抗战前一年,资源委员会已经统制了钨、锑、锡、汞等矿产品的输出。抗战开始后,进一步加强对外贸的管制,扩大国营贸易的范围。财政部曾规定二十四种货物为出口售结外汇货品,凡出口商运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