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事实为根据"在我国的三大诉讼中均有明文规定,已经成为我国司法人员自觉遵守的司法信念,并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产生了巨大和深远的影响.笔者认为,作为一项司法原则,一种司法信念,以"事实为根据"仍然不可动摇.本文从"以事实为根据"的内涵、存在基础、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正确把握"以事实为根据"与"以证据为依据"的关系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