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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国内学者对于本国法治现代化及其实现路径的问题见仁见智,未形成统一的见解,依据法学界巨擘高鸿钧等人的见解,借鉴刘进田、李少伟的观点,从系统角度分析法治主体的四个要素,指出法治主体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中的现实意义。法治主体(独立个人)是当下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必须和前提,中国推行法治应以个人本位为立法价值取向,注重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实现人的独立自由,以实现法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