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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作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观念是人类社会有关于伦理关系和道德意识最早的一种自觉,贯穿在整个从原始社会到近代的几千年的历史之中,并且在其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与意义。但是到了近代以后却也不可避免地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它的危机与困境。因此,提出笔者个人想法如下:强调责任与权利,权利与义务对等,从“孝”与“慈”的双向性建构民主、平等、和谐的孝文化体系;强调孝的延伸性,构建出平等、博爱的现代孝文化;强调孝与法治的统一性,构建出与现代法治相适应的现代孝文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养老机制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