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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的行为无价值论以“命令规范理论”与“目的行为论”为理论支撑点,强调违法性的实质内容是“行为无价值”或“志向无价值”,进而把“结果无价照”排除在违法内容之外,视为“客观的处罚条件”。据此,此违法性理论在过失犯、未遂犯、正当化事由等具体问题的解释论上,出现了诸多违背立法政策和刑法基本原理的结论。对于一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的批判性探讨,将有助于我们重新理解和诠释刑事违法性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