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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在建设监理中的地位问题是监理理论的基础。对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建设模式及其合同结构进行研究,分析了工程建设中的两对委托-代理关系,从而论证了市场经济中监理单位的角色和地位。监理单位是受业主委托管理工程建设的一方,它向业主提供“工程管理”服务,从业主那里收取监理费。监理单位应该站在业主的立场上为业主服务,不应该过分强调监理单位在责任意义上对业主的独立性。监理单位的准仲裁员身份可以由真正独立的第三方(如DRB)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