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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对多年来高校研究生奖惩工作的综合分析,阐述了构建研究生奖惩体系的重要意义,通过分析其实现目标及运行模式,提出高校研究生奖惩管理应遵循育人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创新机制及长效机制等。
关键词: 研究生奖惩体系 实现目标 运行模式 运作机制
奖励与惩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激励与教育手段,既可用来进行管理和道德教育,又可用来塑造学生的多种行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在近年来的高校学生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过程中构建科学、合理、完善的奖惩体系,并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实现奖惩与教育有机结合,能更好地发挥思政教育的管理效能,使研究生高层次教育更有说服力、实效性和导向性。
一、研究生奖惩体系的构建及实现目标
高校研究生奖惩体系包括奖励管理和惩处管理,它们是研究生思政教育中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奖励管理从正面来肯定研究生思想、行动的积极因素,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正面激励,主要内容如评选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或进行科研成果奖励等。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我校现行研究生奖励办法中有华藏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等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社会工作优秀奖等九项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等,旨在通过评优评奖达到鼓励先进、推进学风的目的。另一方面,惩处管理主要针对研究生思想、行为中的消极因素,根据其不良行为情节的轻重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如我校根据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和《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例,对违纪研究生进行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及开除学籍等不同程度的处分,旨在通过惩处教育研究生,达到明辨是非、纠正错误、促进转化的目的。
研究生奖惩体系的实现目标分初级目标和终极目标两个层面。奖惩体系构建的初级目标是不断完善奖惩制度,优化程序,确保实施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就终极目标而言,一方面,奖励制度并不是为了评奖而评奖,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评奖评优和正面引导的方式,为广大研究生树立生动鲜明的榜样形象,以调动研究生群体的内在积极性,从而达到全面育人的目的。另一方面,惩处制度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使受惩者和其他人受到警戒,其最大效能就是在高校教育管理中实现惩处层次、数量递减直至消失[1]。因此,奖惩体系构建的终极目标是通过确保奖惩制度的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定向控制和改造,直至达到育人的最终目的。
二、研究生奖惩体系的运行模式
奖惩制度在高校管理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中也叫强化,它是根据研究生成长成才需要设置的奖惩项目和奖惩内容,通过奖励制度刺激、活化研究生个体的积极目标,促使自身完成奖励项目要求完成的任务而获得满足,发挥激励全体的正强化效应。另一方面,通过惩处制度抑制、消除研究生个体的消极目标或对违纪行为进行处分,发挥警示全体的负强化效应。奖惩体系的运行模式可用下图表示:
奖惩体系运行模式图
三、研究生奖惩体系的运作机制
奖惩体系要充分发挥其在研究生思政工作中的管理和教育效能,还必须靠一套合理的形式、先进的手段和完善的机制作为保障。
1.育人机制
研究生奖惩管理作为高校思政教育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式,其实施应彰显高校的教育理念和导向,体现高校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特点。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总则中强调高校实施的一切活动应以“育人为本”为原则。对研究生实施奖惩管理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是为了教育学生,因此,高校实施公平、公正、合理的奖惩管理具有育人效应[2]。在研究生奖惩体系运作过程中,要处理好奖惩与育人的关系,增强奖惩与育人有机结合的意识,寻求奖惩与育人有机结合的途径,充分发挥奖惩的育人效能。
2.激励机制
激励是调动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的最佳途径。目前,高校研究生奖惩体系中的激励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有机结合。物质奖励通过发放奖学金、奖品等方式,能满足学生的生理需要;精神奖励通过评选各项荣誉称号、入党、竞选学生干部优先或综合测评加分等方式,能满足学生的心理需要。研究生作为高层次人才,精神境界有更高标准的要求,相对物质奖励而言,他们往往更注重于精神奖励。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有机结合,用物质奖励为精神奖励奠定基础,用精神奖励提高物质奖励的格调,这样能更有效、更持久地激发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我校每年面向全体研究生举办年度表彰大会,表彰当年评选出的优秀研究生等各项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获得者,由校领导为获奖研究生颁奖,旨在以精神奖励为主,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
(2)目标激励和榜样激励共同作用。目标激励就是通过远大目标的设置来激发学生的个人动机、引导他们的行为,把他们内在的潜力激发出来,追求更高目标的实现[3]。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我校每年在研究生思政教育中开展“研究生榜样人物评选”活动,评选出学术科研之星、自强不息之星、爱心风尚之星、青春励志之星、团体合作之星等八个项目的榜样人物。此外,我校以新生始业教育为契机,在全校研究生中举办“榜样人物报告会”,对研究生开展榜样教育,邀请知名校友、榜样之星进行先进事迹宣讲,通过评先进、树典型,感召全体,从而有效提升我校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成效。
3.监督机制
高校在实施研究生奖惩制度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标准统一、一视同仁、科学适度”的原则。奖惩制度必须公开、明确和相对稳定,制度的贯彻执行应充分体现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奖惩工作的严肃性,真正发挥奖惩工作的激励教育作用。如果奖惩使用不当,将会导致一些负面效应,尤其在惩处管理过程中,更应慎重严肃,如处理不当往往会引起后患,惩处效应的反作用不容忽视。例如常见的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如对同样程度的几次作弊事件做出不同等级的纪律处分结果,就会使惩处功能失去权威性、严肃性,削弱其教育作用。因此,在奖惩体系运作过程中实施监督机制尤为重要。
4.创新机制
新形势下,高校思政工作者要根据不同研究生的思想觉悟和个性差异,不断创新奖惩体系及实施方式。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我校在制定研究生综合测评及荣誉称号评选等制度过程中,在遵循学校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坚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宗旨,德育、智育、文体等全方面考虑,设置出与之相应的各种奖励项目,并根据不同性质、不同难度的项目制定不同加分等级,对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减分或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此外,我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契机,构建研究生新奖助体系,拟将原有体系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三助”津贴等经费统筹分配,设立新生奖学金,制订新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和标准,并将奖学金标准与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相结合,以奖促优,以奖争先,以奖励的方式正面激励研究生发挥自主学习、努力科研及参加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全面提升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长效机制
研究生奖惩体系要长效运行,需要在理论体系、执行过程、信息反馈及制度实施方面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及时化和可持续化。首先,理论体系要科学化。要在科学调研和“以生为本”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系统的奖惩制度,即奖惩规章制度必须科学合理,标准明确,措施可行,易于操作。其次,执行过程要规范化。在奖惩制度实施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奖惩程序。再次,信息反馈要及时化。注重了解奖惩制度实施的反映和效果,并对相关评价和反馈进行研究、总结。最后,制度实施要可持续化。要定期修订制度文本,改善运作方式,不断优化奖惩制度,确保其以循环式、开放型、可持续方式正常运作。
综上,研究生奖惩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施过程要有计划、有程序、有层次地进行。只有在制度的确立、措施的落实、奖惩的运作等方面要做到环环相扣、系统配套,才能确保奖惩体系有条不紊地实施,机制正常运转,以达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宋大伟.高等学校心理咨询网站建设初探[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5,(3).
[2]李学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校园环境的冲突及其对策[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3]费萍.激励机制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运用[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本论文为浙江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关键词: 研究生奖惩体系 实现目标 运行模式 运作机制
奖励与惩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激励与教育手段,既可用来进行管理和道德教育,又可用来塑造学生的多种行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在近年来的高校学生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过程中构建科学、合理、完善的奖惩体系,并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实现奖惩与教育有机结合,能更好地发挥思政教育的管理效能,使研究生高层次教育更有说服力、实效性和导向性。
一、研究生奖惩体系的构建及实现目标
高校研究生奖惩体系包括奖励管理和惩处管理,它们是研究生思政教育中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奖励管理从正面来肯定研究生思想、行动的积极因素,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正面激励,主要内容如评选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或进行科研成果奖励等。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我校现行研究生奖励办法中有华藏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等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社会工作优秀奖等九项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等,旨在通过评优评奖达到鼓励先进、推进学风的目的。另一方面,惩处管理主要针对研究生思想、行为中的消极因素,根据其不良行为情节的轻重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如我校根据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和《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例,对违纪研究生进行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及开除学籍等不同程度的处分,旨在通过惩处教育研究生,达到明辨是非、纠正错误、促进转化的目的。
研究生奖惩体系的实现目标分初级目标和终极目标两个层面。奖惩体系构建的初级目标是不断完善奖惩制度,优化程序,确保实施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就终极目标而言,一方面,奖励制度并不是为了评奖而评奖,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评奖评优和正面引导的方式,为广大研究生树立生动鲜明的榜样形象,以调动研究生群体的内在积极性,从而达到全面育人的目的。另一方面,惩处制度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使受惩者和其他人受到警戒,其最大效能就是在高校教育管理中实现惩处层次、数量递减直至消失[1]。因此,奖惩体系构建的终极目标是通过确保奖惩制度的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定向控制和改造,直至达到育人的最终目的。
二、研究生奖惩体系的运行模式
奖惩制度在高校管理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中也叫强化,它是根据研究生成长成才需要设置的奖惩项目和奖惩内容,通过奖励制度刺激、活化研究生个体的积极目标,促使自身完成奖励项目要求完成的任务而获得满足,发挥激励全体的正强化效应。另一方面,通过惩处制度抑制、消除研究生个体的消极目标或对违纪行为进行处分,发挥警示全体的负强化效应。奖惩体系的运行模式可用下图表示:
奖惩体系运行模式图
三、研究生奖惩体系的运作机制
奖惩体系要充分发挥其在研究生思政工作中的管理和教育效能,还必须靠一套合理的形式、先进的手段和完善的机制作为保障。
1.育人机制
研究生奖惩管理作为高校思政教育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式,其实施应彰显高校的教育理念和导向,体现高校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特点。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总则中强调高校实施的一切活动应以“育人为本”为原则。对研究生实施奖惩管理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是为了教育学生,因此,高校实施公平、公正、合理的奖惩管理具有育人效应[2]。在研究生奖惩体系运作过程中,要处理好奖惩与育人的关系,增强奖惩与育人有机结合的意识,寻求奖惩与育人有机结合的途径,充分发挥奖惩的育人效能。
2.激励机制
激励是调动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的最佳途径。目前,高校研究生奖惩体系中的激励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有机结合。物质奖励通过发放奖学金、奖品等方式,能满足学生的生理需要;精神奖励通过评选各项荣誉称号、入党、竞选学生干部优先或综合测评加分等方式,能满足学生的心理需要。研究生作为高层次人才,精神境界有更高标准的要求,相对物质奖励而言,他们往往更注重于精神奖励。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有机结合,用物质奖励为精神奖励奠定基础,用精神奖励提高物质奖励的格调,这样能更有效、更持久地激发研究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我校每年面向全体研究生举办年度表彰大会,表彰当年评选出的优秀研究生等各项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获得者,由校领导为获奖研究生颁奖,旨在以精神奖励为主,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
(2)目标激励和榜样激励共同作用。目标激励就是通过远大目标的设置来激发学生的个人动机、引导他们的行为,把他们内在的潜力激发出来,追求更高目标的实现[3]。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我校每年在研究生思政教育中开展“研究生榜样人物评选”活动,评选出学术科研之星、自强不息之星、爱心风尚之星、青春励志之星、团体合作之星等八个项目的榜样人物。此外,我校以新生始业教育为契机,在全校研究生中举办“榜样人物报告会”,对研究生开展榜样教育,邀请知名校友、榜样之星进行先进事迹宣讲,通过评先进、树典型,感召全体,从而有效提升我校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成效。
3.监督机制
高校在实施研究生奖惩制度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标准统一、一视同仁、科学适度”的原则。奖惩制度必须公开、明确和相对稳定,制度的贯彻执行应充分体现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奖惩工作的严肃性,真正发挥奖惩工作的激励教育作用。如果奖惩使用不当,将会导致一些负面效应,尤其在惩处管理过程中,更应慎重严肃,如处理不当往往会引起后患,惩处效应的反作用不容忽视。例如常见的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如对同样程度的几次作弊事件做出不同等级的纪律处分结果,就会使惩处功能失去权威性、严肃性,削弱其教育作用。因此,在奖惩体系运作过程中实施监督机制尤为重要。
4.创新机制
新形势下,高校思政工作者要根据不同研究生的思想觉悟和个性差异,不断创新奖惩体系及实施方式。以浙江师范大学为例,我校在制定研究生综合测评及荣誉称号评选等制度过程中,在遵循学校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坚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宗旨,德育、智育、文体等全方面考虑,设置出与之相应的各种奖励项目,并根据不同性质、不同难度的项目制定不同加分等级,对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减分或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此外,我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契机,构建研究生新奖助体系,拟将原有体系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三助”津贴等经费统筹分配,设立新生奖学金,制订新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和标准,并将奖学金标准与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相结合,以奖促优,以奖争先,以奖励的方式正面激励研究生发挥自主学习、努力科研及参加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全面提升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长效机制
研究生奖惩体系要长效运行,需要在理论体系、执行过程、信息反馈及制度实施方面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及时化和可持续化。首先,理论体系要科学化。要在科学调研和“以生为本”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系统的奖惩制度,即奖惩规章制度必须科学合理,标准明确,措施可行,易于操作。其次,执行过程要规范化。在奖惩制度实施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奖惩程序。再次,信息反馈要及时化。注重了解奖惩制度实施的反映和效果,并对相关评价和反馈进行研究、总结。最后,制度实施要可持续化。要定期修订制度文本,改善运作方式,不断优化奖惩制度,确保其以循环式、开放型、可持续方式正常运作。
综上,研究生奖惩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施过程要有计划、有程序、有层次地进行。只有在制度的确立、措施的落实、奖惩的运作等方面要做到环环相扣、系统配套,才能确保奖惩体系有条不紊地实施,机制正常运转,以达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宋大伟.高等学校心理咨询网站建设初探[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5,(3).
[2]李学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校园环境的冲突及其对策[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3]费萍.激励机制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运用[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本论文为浙江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