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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年来,由于停产或半停产企业问题的出现,有的同志把职工待业救济金与停产或半停产企业职工生活救济费混为一谈,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很有必要严格区分这两个概念,以便妥善处理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待业职工发放救济金和向停产或半停产企业中的停工待工人员发放生活救济费,都是在职工没有工资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情况下发放的。虽然都是“救济”,但彼此不能混同。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有: 1.救济性质不同。职工待业救济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