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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危不救是否应当犯罪化,一直颇具争议。无特定救助义务的陌生人之间,见危不救是指不会对自身或者其他人造成任何危险而对陷入危险状态的生命及人身利益不实施救助的行为。这种行为犯罪化,符合最低限度道德要求且属于刑法谦抑性原则中必要犯罪化的范畴,且不会出现不具可操作性的问题。一定的法益侵害性和刑罚基础,也使得见危不救犯罪化有现实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