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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理学与宋明理学相比已具有多方面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理气论上,清代理学更强调理气无先后,把气提升到与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心性论上,认为气质是人性的重要来源,要求从气质上观性而不是像程朱理学那样从天理上观性;格致论上,强调格"事"、"物"之理,将儒家一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落脚点建立在"事理"之上。这些差异反映了清代理学的世俗化、实用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