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03年7月起。我省首批选择了5个县(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全省已有37个县(市、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其中15家被列入农业部试点范围。仲裁已成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种重要形式。通过仲裁可以形成快速、便捷的纠纷调处机制。对维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