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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5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办法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指示精神的落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