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由‘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依法行使好监督职权是新形势下摆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前的重要课题。监督法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地规范了人大监督工作,人大监督无法可依的问题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