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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新特区”,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一场更深刻、更全面的改革。之所以出现设立“新特区”之争,其最大焦点是以“试验”的名义向地方让渡了中央的部分职权,使地方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日前,我省申请设立成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获得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又一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同时获批的还有同处成渝经济圈的重庆市。
因为有别于1979年起陆续设立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人们便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简称为“新特区”。“新特区”的提出和设立,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场更深刻、更全面的改革,也是下一步深化改革、探索新发展模式和新体制模式的重大举措。
人们注意到,在成都、重庆这次获批“新特区”的背后,却是全国十多个省、市、区的发力争夺,其中又以湖北、广东、辽宁、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争夺本省的某个城市、城市群甚至是全部地区成为全国第三个“新特区”最为激烈。
群雄逐鹿各展拳脚
目前,在申报国家“新特区”上,由于国家没有相关规定出台,各地主要是自行组织力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特别是在今年“两会”期间,“新特区”成为各地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
湖北的43位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议案组提交了《关于在武汉设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议案》,之前已有38名政协委员也向国务院提出相同的建议。其实,早在2006年7月,湖北省省长罗清泉就专程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了设立武汉“新特区”的构想。
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州市,也加入了申请设立“新特区”的行列。2005年8月,广州开发区就已准备向国务院申请设立“新特区”。尽管是以广州开发区的名义申报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但实际上广州已将广州开发区与南沙开发区捆绑在一起进行申请。
与武汉、广州形成直接竞争的还包括辽宁沈阳的沈北新区、湖南的“长株潭”城市群、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地。
2006年12月,东北地区的辽宁省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批准沈北新区为辽宁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目前,把这一头衔由“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报告也已送到国家有关部门。
而在2006年6月,湖南省即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设立“长株潭新区”。今年赴京参加“两会”的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强带队拜会中央各部委高层,并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湖南抓紧完成试点方案和行动计划,以上报国务院批准。
广西同样期待“新政策”惠泽北部湾经济区。该区是由广西沿海的南宁、北海、钦州和防城港四市为主体组成的。2006年3月,自治区就成立了“新特区”规划建设管委会。他们建议国家加快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国际大通道和区域性国际交通枢纽。
重庆是一个有着特殊市情的直辖市,大城市带大农村,与其他3个直辖市相比,城乡二元结构更为突出。重庆提出设立“新特区”的理由是: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他们设立“新特区”的定位,就是“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直辖市”。
可见,这些省、市、区有的早就跃跃欲试,意愿表达非常强烈;有的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大有“先斩后奏”的气势;还有的是大施拳脚,在大张旗鼓地为区域发展造势。
“新特”之争何以激烈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什么?从中央界定的内容看,是不叫“特区”的“特区”。2005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被首选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2006年5月,国务院又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上海、天津的实践来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超越过去特区意义的新型特区,是一项战略性的改革试验。
“新特区”的发展让人羡慕。今年3月底,上海浦东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有的724项缩减为220项,减幅巨大。天津滨海新区仅2006年一年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4亿元,比上年增长近25%。外商在两地的投资大项目也纷至沓来。
“在中央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背景下,成为‘新特区’意味着有超常规的发展空间。”中国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室主任刘治彦说,这是众多城市积极争夺“新特区”的内在推动力。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肖金成则认为,设立“新特区”的目的是为解决市场经济深层次的问题,对于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仅仅是试验区的附加效应。
“新特区”政策资源的核心是体制创新。一是通过所有制的改革,进一步提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层次,形成自主创新的微观体制基础。二是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三是通过城乡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城乡一体化步伐。四是通过社会事业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公共服务事业,健全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体制机制。
“新特区”之新,是面对更复杂的形势,有更高的改革开放目标,涉及更广泛的领域,以改革和创新的勇气,探求破解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作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综合配套”是其核心,单项改革或纯粹意义上的经济体制改革已不太重要,而更需要统筹兼顾和涉及社会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政治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专家坦言,“新特区”争夺战其实更是一场经济与政治资源的争夺战,谁能获胜,谁就拥有了比其他地区更高的起飞平台。当前之所以出现“新特区”之争,其最大焦点便是以“试验”的名义向地方让渡了中央的部分职权,使地方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这有利于寻找合适的发展模式,激发创新的能力,从而实现当地经济加速发展。
优势凸显成都脱颖而出
我省申请设立成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工作,于2006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名义拟定的正式申请报告,今年3月23日才递交国家发展改革委。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全国十多个省、市、区中递交申请报告时间最晚的我省,却顺利获批,这无不令成都全市乃至全省人民深感振奋。目前,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订的成都试验区总体方案已几易其稿,会尽快定下来上报国务院审批。
这次我省在全国“新特区”争夺战中脱颖而出,成都的比较优势在哪里?在成都出席“中国经济50人论坛”会议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伟民说:“实践已经证明,4年来,成都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的命运已经得到改变,老百姓是真诚地拥护城乡统筹的,这是我在此前调研时感受最深的。”
杨伟民说:“成都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也是国家或者国务院批准成都成为试验区的一个重要基础。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基础,国家也不会批。”他认为,成都“具备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经济基础和区位条件”。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说:“成都顺利获得批准,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因素是我们选定的申报主题——建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更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五个统筹’精神,更符合国家推进深层次改革的思路和方向。”
据他们介绍,目前,东部有浦东为龙头的长三角和天津滨海为龙头的环渤海经济圈,在中西部再来一个,则就显得非常协调和平衡。成都和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龙头,“新特区”舍两市无它。此次中央政府同时批准成都和重庆为试验区,就是想通过成渝经济圈来带动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成都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格局,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可以说是这一点决定了其是进行城乡统筹发展改革的“天然”试验场。省社科院林凌研究员认为,成都“新特区”的设立对西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突出问题、走上协调发展之路有着重要意义。
成渝特区“特”在何处
有关人士认为,特区的基本内涵就是“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开放的地区”,要以改革、创新、开放,增强特区的竞争力,“以特别之为立特区之位”。
那么,这次获批的成都、重庆“新特区”,究竟“特”在哪里?
杨伟民说,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以往中国设立的经济特区有相当大的区别。设立试验区,并不是就意味着“给钱、给政策”,而是鼓励试验区在一些重点领域大胆创新,探索实践,为区域乃至全国积累好的发展经验。在试点方案的制订上,也是由国家、省、市共同商讨制订。作为试验区,有更多的主动权,但并非有人想象的“国家会给很多优惠政策”。
杨伟民说,中国改革、发展到现在,设立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符合改革的大方向,十分必要。这也是当前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的需要。二元结构的改革涉及到调整城乡利益,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很多。因此,国家特别要求成渝两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后强认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诞生的全新特区。老特区靠的是区位优势和国家政策,新特区则要向体制机制要潜力、要动力、要能力,而不是向国家要税收优惠、向海外要资本,因此改革创新是“新特区”的最大动力。
正如有媒体评论说,和老特区相比,成渝“新特区”将着重在构建和谐社会与平衡区域二元化发展方面作出探索,经济增长将不再是压倒一切的“硬道理”,社会改革目标将成为配套改革的“主旋律”。
成都、重庆能否不负党和人民厚望,开拓创新,书写“新特区”辉煌?相信不久的将来,定会有满意的答卷呈现在国人面前。
日前,我省申请设立成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获得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又一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同时获批的还有同处成渝经济圈的重庆市。
因为有别于1979年起陆续设立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人们便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简称为“新特区”。“新特区”的提出和设立,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场更深刻、更全面的改革,也是下一步深化改革、探索新发展模式和新体制模式的重大举措。
人们注意到,在成都、重庆这次获批“新特区”的背后,却是全国十多个省、市、区的发力争夺,其中又以湖北、广东、辽宁、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争夺本省的某个城市、城市群甚至是全部地区成为全国第三个“新特区”最为激烈。
群雄逐鹿各展拳脚
目前,在申报国家“新特区”上,由于国家没有相关规定出台,各地主要是自行组织力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特别是在今年“两会”期间,“新特区”成为各地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
湖北的43位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议案组提交了《关于在武汉设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议案》,之前已有38名政协委员也向国务院提出相同的建议。其实,早在2006年7月,湖北省省长罗清泉就专程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了设立武汉“新特区”的构想。
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州市,也加入了申请设立“新特区”的行列。2005年8月,广州开发区就已准备向国务院申请设立“新特区”。尽管是以广州开发区的名义申报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但实际上广州已将广州开发区与南沙开发区捆绑在一起进行申请。
与武汉、广州形成直接竞争的还包括辽宁沈阳的沈北新区、湖南的“长株潭”城市群、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地。
2006年12月,东北地区的辽宁省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批准沈北新区为辽宁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目前,把这一头衔由“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报告也已送到国家有关部门。
而在2006年6月,湖南省即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设立“长株潭新区”。今年赴京参加“两会”的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强带队拜会中央各部委高层,并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湖南抓紧完成试点方案和行动计划,以上报国务院批准。
广西同样期待“新政策”惠泽北部湾经济区。该区是由广西沿海的南宁、北海、钦州和防城港四市为主体组成的。2006年3月,自治区就成立了“新特区”规划建设管委会。他们建议国家加快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国际大通道和区域性国际交通枢纽。
重庆是一个有着特殊市情的直辖市,大城市带大农村,与其他3个直辖市相比,城乡二元结构更为突出。重庆提出设立“新特区”的理由是: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他们设立“新特区”的定位,就是“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直辖市”。
可见,这些省、市、区有的早就跃跃欲试,意愿表达非常强烈;有的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大有“先斩后奏”的气势;还有的是大施拳脚,在大张旗鼓地为区域发展造势。
“新特”之争何以激烈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什么?从中央界定的内容看,是不叫“特区”的“特区”。2005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被首选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2006年5月,国务院又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上海、天津的实践来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超越过去特区意义的新型特区,是一项战略性的改革试验。
“新特区”的发展让人羡慕。今年3月底,上海浦东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有的724项缩减为220项,减幅巨大。天津滨海新区仅2006年一年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4亿元,比上年增长近25%。外商在两地的投资大项目也纷至沓来。
“在中央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背景下,成为‘新特区’意味着有超常规的发展空间。”中国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室主任刘治彦说,这是众多城市积极争夺“新特区”的内在推动力。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肖金成则认为,设立“新特区”的目的是为解决市场经济深层次的问题,对于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仅仅是试验区的附加效应。
“新特区”政策资源的核心是体制创新。一是通过所有制的改革,进一步提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层次,形成自主创新的微观体制基础。二是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管理体制。三是通过城乡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城乡一体化步伐。四是通过社会事业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公共服务事业,健全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体制机制。
“新特区”之新,是面对更复杂的形势,有更高的改革开放目标,涉及更广泛的领域,以改革和创新的勇气,探求破解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作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综合配套”是其核心,单项改革或纯粹意义上的经济体制改革已不太重要,而更需要统筹兼顾和涉及社会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政治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专家坦言,“新特区”争夺战其实更是一场经济与政治资源的争夺战,谁能获胜,谁就拥有了比其他地区更高的起飞平台。当前之所以出现“新特区”之争,其最大焦点便是以“试验”的名义向地方让渡了中央的部分职权,使地方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这有利于寻找合适的发展模式,激发创新的能力,从而实现当地经济加速发展。
优势凸显成都脱颖而出
我省申请设立成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工作,于2006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名义拟定的正式申请报告,今年3月23日才递交国家发展改革委。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全国十多个省、市、区中递交申请报告时间最晚的我省,却顺利获批,这无不令成都全市乃至全省人民深感振奋。目前,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订的成都试验区总体方案已几易其稿,会尽快定下来上报国务院审批。
这次我省在全国“新特区”争夺战中脱颖而出,成都的比较优势在哪里?在成都出席“中国经济50人论坛”会议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伟民说:“实践已经证明,4年来,成都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的命运已经得到改变,老百姓是真诚地拥护城乡统筹的,这是我在此前调研时感受最深的。”
杨伟民说:“成都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也是国家或者国务院批准成都成为试验区的一个重要基础。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基础,国家也不会批。”他认为,成都“具备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经济基础和区位条件”。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说:“成都顺利获得批准,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因素是我们选定的申报主题——建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更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五个统筹’精神,更符合国家推进深层次改革的思路和方向。”
据他们介绍,目前,东部有浦东为龙头的长三角和天津滨海为龙头的环渤海经济圈,在中西部再来一个,则就显得非常协调和平衡。成都和重庆是西部大开发的龙头,“新特区”舍两市无它。此次中央政府同时批准成都和重庆为试验区,就是想通过成渝经济圈来带动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成都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格局,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可以说是这一点决定了其是进行城乡统筹发展改革的“天然”试验场。省社科院林凌研究员认为,成都“新特区”的设立对西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突出问题、走上协调发展之路有着重要意义。
成渝特区“特”在何处
有关人士认为,特区的基本内涵就是“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开放的地区”,要以改革、创新、开放,增强特区的竞争力,“以特别之为立特区之位”。
那么,这次获批的成都、重庆“新特区”,究竟“特”在哪里?
杨伟民说,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以往中国设立的经济特区有相当大的区别。设立试验区,并不是就意味着“给钱、给政策”,而是鼓励试验区在一些重点领域大胆创新,探索实践,为区域乃至全国积累好的发展经验。在试点方案的制订上,也是由国家、省、市共同商讨制订。作为试验区,有更多的主动权,但并非有人想象的“国家会给很多优惠政策”。
杨伟民说,中国改革、发展到现在,设立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符合改革的大方向,十分必要。这也是当前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的需要。二元结构的改革涉及到调整城乡利益,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很多。因此,国家特别要求成渝两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
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后强认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诞生的全新特区。老特区靠的是区位优势和国家政策,新特区则要向体制机制要潜力、要动力、要能力,而不是向国家要税收优惠、向海外要资本,因此改革创新是“新特区”的最大动力。
正如有媒体评论说,和老特区相比,成渝“新特区”将着重在构建和谐社会与平衡区域二元化发展方面作出探索,经济增长将不再是压倒一切的“硬道理”,社会改革目标将成为配套改革的“主旋律”。
成都、重庆能否不负党和人民厚望,开拓创新,书写“新特区”辉煌?相信不久的将来,定会有满意的答卷呈现在国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