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们公认,在逻辑学概念论中,概念的内涵是概念的逻辑特征之一。但是在如何具体理解概念的内涵这个问题上人们观点不一,并且这种不一致的观点似乎没有被人们发觉。有人把概念的内涵理解为反映在概念中的事物所具有的一组本质属性,当然这组本质属性也用概念表示;有人将概念的内涵理解为反映在概念中的一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加上这个概念的属概念所形成的概念。笔者将从逻辑的和逻辑史的理由反驳第二种观点,而主张第一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