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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展览业已成为一个新兴产业,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产业发展产生巨大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全球经济中,经济和贸易大国强国,如美国、德国等,其展览业一般也非常发达,并且以国际展览活动为重点、以实施贸易促进和开拓出口市场为主要目的,建立了政府促进和支持政策体系。
借鉴展览业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国际展览活动支持措施,对促进展览业发展,帮助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国际化程度高的品牌展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目前我国举办国际展览活动的状况和支持措施
(一)近年来,我国展览业以年均增长20%的速度持续发展,其中国际展览活动(包括举办国际展览会和出展)占80%。展览业的发展,对引进世界先进技术、扩大出口、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带动了相关服务行业的发展,创造了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中国近年来被国际上公认为展览业发展最快的地区,已成为展览大国。国际展览业重心“东移”(即从西方发达地区向东亚特别是中国转移)和亚洲展览中心“北上”(即亚洲展览业的中心从东南亚向中国大陆转移)的现象显现,国际跨国展览集团纷纷进入中国展览市场。但另一方面,我国具有国际品牌水准的展会并不多,自主在境外主办的国际品牌展会尚未形成。
(二)近年来,我国对举办国际展览活动的支持措施在不断充实。国家大型国际展览活动一般由政府主办或参与主办以示支持。对此类展览会,特别是由国家部委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展览会,通过政府部门和我驻外机构帮助宣传推广、扩大影响、邀请参展商和采购商。在出展方面,国家建立了资金支持措施。
但同展览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举办国际展览活动的支持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在实践中,现行的支持措施也有其局限性。如:政府在支持办展方面,往往是采取政府主办方式。实际上,需要国家给予支持和鼓励的国际展览会很多,难以都采取由政府特别是中央部委主办模式,需要探讨新的支持方式和支持措施;展会信息分散,展会评估机制不健全。在出展方面,虽然有关部委、省市、商会协会都有出展计划,但缺乏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具有指导作用的展会目录。
二、美国、德国的国际展览活动支持政策
美国、德国以实施贸易促进和开拓出口市场为主要目的,对国际展览活动已建立一套成熟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完善的组织、协调、实施体系。
(一)在美国,政府不主办或直接组织展览,美国商务部通过实施“贸易展认证项目”和“国际采购商项目”,在支持国内举办展览和出国展方面,建立了完备的组织实施体系。
1.贸易展认证项目(TFC)
该项目旨在推动美国企业出展,扩大出口。
对获认证的展会,美国商务部华盛顿总部、全美及全球的商务处、办事处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包括:华盛顿总部委派一名项目官员协调商务部各部门的支持;提供认证证书、署名推荐函(必要时由商务部长甚至美国总统署名);授权组展单位使用经认证的标识、官方印章、合作声明等;帮助组展单位提选潜在参展商;在国家贸易信息库、出口促进活动一览表、商务部刊物发布展会信息等。国内外商务机构的主要支持包括提供市场调研报告;在展馆设立咨询处;宣传推介展会;邀请所在国政府、贸易协会、采购团参观;提供当地企业的联络方式及对口面洽服务;提供有关展会和销售、签约等情况的调查统计报告;与主办方协调,提供所需场地和服务等。
2.国际采购商项目(IBP)
该项目旨在帮助宣传推介国内重要的贸易展会,吸引外国采购商。
对IBP项目的支持,除提供与TFC项目相同支持外,还有特别支持,如:驻外商务官员协助组织,甚至陪同外国参观团赴美参观展览,并向美国参展企业提供出口咨询、对口洽谈等服务。
(二)在德国,政府亦不主办或直接组织展览,但联邦及各州政府对出国参展都极为重视。联邦政府通过“官方资助的出国参展计划”,实施扶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
1.联邦政府“官方资助的出国参展计划”。德展博委员会根据经济部、农业部等关于扶持企业出展、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参照行业协会、德国海外商会、驻外机构及相关部委的建议,负责制定并发布年度“官方资助的出国参展计划”,经济部、农业部、各州政府据此组织和扶持企业出展。政府财政给予有力的支持。2004年,有247个展会(其中中国大陆62个)列入德国官方资助的出展计划,资助金额为3600万欧元。
2.除了联邦政府的出展措施外,各州政府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措施扶持本州企业出展。各州出展计划需同德展博委员会协调商定,作为联邦出展计划的补充。
三、完善我国对国际展览活动支持措施的建议
借鉴展览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国家重点支持和推荐国际展览会的机制,形成符合中国国情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国际展览活动支持措施。通过实施《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国际展览会目录》和《商务部重点推荐的出展项目目录》,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帮助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贸易促进措施和市场多元化战略;二是促进展览业发展,培育和扶持国际品牌展会。
(一)建立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国际展览会目录,即确定一批自主举办的、具有自主品牌的国际展览会,作为重点支持的品牌展会。
对列入目录的展览会,给予相应支持。如:
●提供政府宣传推广和公共信息服务支持。在商务部公共刊物和网站进行宣传,建立和出版专门的宣传刊物网站。
●向国外相应机构推荐,争取列入对方国家重点支持本国企业参展的项目和计划。
●为主办单位长期规划展会提供相对稳定、良好的外部环境。
●发挥驻外经商机构在境外邀请参展商、采购商和专业人士的作用,特别是对自主在境外举办的展览,宣传推介该展会,为主办机构提供咨询。
●对自主在境外举办的展览,除以上措施外,还包括,驻外商务机构帮助宣传推介展会和邀请采购商,支持企业在新兴市场实施出口品牌战略。
(二)建立商务部重点推荐的出展项目目录,即建立具有行业和国别区域的出展信息体系,推荐展览项目和组团单位,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实施贸易促进措施。
对列入目录的展览项目,给予相应支持。如:
●驻外商务机构支持和指导,提供市场和相关咨询服务;帮助与当地企业对口洽谈;指导检查组展单位的工作和服务,对展会和组展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协调安排展会活动。
●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贸易促进资金资助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帮助和支持企业在海外,特别是新兴市场,实施出口品牌战略。
●在项目审批(核)、外事手续等方面,采取更加简便的办法。
实施以上目录,需要统筹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建立展会信息、咨询、服务、评估、宣传推广的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