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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的根本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核心是实施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宜昌市作为全国确立的30个评价改革实验区之一,得到了国家、省以及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等为实验工作提供的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持,为宜昌市加快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赢得了有利的时机和环境。
把握实施评价改革实验的重点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课程标准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校三级包括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的学生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并通过监测跟踪、积累数据、分析矫正等方式,逐步调整充实和完善。
完善评价方式方法。依托教育测量与评价的专业力量,通过测试和问卷调查等方法,直接考查学生群体的发展情况,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将定量评价與定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考察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的努力情况;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结合起来,注重自我分析、自我诊断,完善质量内控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推动单一的学业成绩评价向教育质量的综合性评价发展。
促进评价结果的科学运用。在结果呈现上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诊断,分项给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注重反映学校优势特色和存在具体问题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避免简单的等级和分数评价。在结果使用上对提高教育质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给予肯定;对于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逐步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实施评价改革实验的保障机制。成立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评价改革实验工作,制定全市评价改革实验的方针、政策,检查、督导、指导各地评价改革实验工作,研究、解决评价改革实验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验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评价实验活动,指导并参与各项目实施,将指标框架具体化为可测量的指标及相应的观测点,开发评价工具,做好与数字化、信息化平台的对接,解读、分析数据结果,为学校提供科学全面的诊断报告。
设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按照管办评分离的原则,支持第三方机构成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定期收集整理评价改革实验成果,建立监测跟踪、积累数据、分析矫正等常态化的教育质量监测机制。
强化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外聘专家指导并依托本土专家团队,逐步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先进理念、掌握教育质量评价专业技术、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化队伍。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校园文化建设、减负增效、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校特色发展、课堂教学改革和化解择校难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及激励措施。
推进现代科技技术运用。利用“宜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的“大数据”背景,建立和完善服务评价改革实验的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为开展评价改革实验提供技术支持。
保障经费投入。设立评价改革实验工作专项经费,将实验所需经费列入教育经费年度预算,确保实验工作的正常运行。
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校园网、学校墙报,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实施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使新的评价理念和评价方式深入人心,为评价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把握实施评价改革实验的重点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课程标准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校三级包括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的学生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并通过监测跟踪、积累数据、分析矫正等方式,逐步调整充实和完善。
完善评价方式方法。依托教育测量与评价的专业力量,通过测试和问卷调查等方法,直接考查学生群体的发展情况,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将定量评价與定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考察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的努力情况;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结合起来,注重自我分析、自我诊断,完善质量内控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推动单一的学业成绩评价向教育质量的综合性评价发展。
促进评价结果的科学运用。在结果呈现上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诊断,分项给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注重反映学校优势特色和存在具体问题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避免简单的等级和分数评价。在结果使用上对提高教育质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给予肯定;对于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逐步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实施评价改革实验的保障机制。成立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评价改革实验工作,制定全市评价改革实验的方针、政策,检查、督导、指导各地评价改革实验工作,研究、解决评价改革实验中的重大问题。成立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验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评价实验活动,指导并参与各项目实施,将指标框架具体化为可测量的指标及相应的观测点,开发评价工具,做好与数字化、信息化平台的对接,解读、分析数据结果,为学校提供科学全面的诊断报告。
设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按照管办评分离的原则,支持第三方机构成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定期收集整理评价改革实验成果,建立监测跟踪、积累数据、分析矫正等常态化的教育质量监测机制。
强化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外聘专家指导并依托本土专家团队,逐步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先进理念、掌握教育质量评价专业技术、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化队伍。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校园文化建设、减负增效、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校特色发展、课堂教学改革和化解择校难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及激励措施。
推进现代科技技术运用。利用“宜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的“大数据”背景,建立和完善服务评价改革实验的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为开展评价改革实验提供技术支持。
保障经费投入。设立评价改革实验工作专项经费,将实验所需经费列入教育经费年度预算,确保实验工作的正常运行。
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校园网、学校墙报,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实施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使新的评价理念和评价方式深入人心,为评价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