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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专项检查抓重点,规范司法办案。组织成立督查小组,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专项检查。采用纸质卷宗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同步检查的方式,对照《中卫市检察机关办理黑恶犯罪案件流程操作清单》中37项办案操作要求和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