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1.2013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法释〔2013〕15号3.自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