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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许多问题,不仅仅在于体制,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也是维系体制的基础。
据历史记载,汉代朝廷中曾经讨论过这样一件事:有个大臣向皇帝告发另一个大臣在家中为妻子画眉,而皇帝也同样认真地当成一件正经事情来讨论,于是被告发的大臣辩解道,闺房中还有更大胆的事情呢!结果满朝文武一笑了之。
这个故事在现代中国还有启发意义。在一个威严的朝堂之上完全可以讨论一个大臣夫妻之间的亲密方式,皇帝也听得津津有味,告发者好像要维护纲常伦理,也是堂而皇之。这样的政治道德标准,绝不是仅仅流行于汉朝。
私人的渺小,可能在相当古老的时代就已经成为一种正统文化。大公无私,天下为公,很早就已经成为至高的道德标准。不过,这个“大公”,并不是公共利益和人民的幸福,实际上经常地被实体化为公共权力和人格化的个人,在古代其实就是皇帝和皇权。中国人在皇权统治下不能有隐私,大臣有罪,抄家已经成为一种通行惩罚手段,无论是平民还是官员,全部没有隐私,最终凝聚成为传统,甚至革命者也自然接受了这一传统并且不断强化。
“文化大革命”时期,出现过“狠斗私字一闪念”的社会活动,就是说,你有一个私念也不行,必须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结果,一种普遍的社会行为就是抄家查找个人的日记,看里面是否有不敬的语言,从而确定“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而揭露某个人在什么时期说了什么话,反对了什么人,那更是不得了的罪行,不少人为此还丢掉了性命。结果,矛头所向,几乎无人幸免,国家主席也由于他自己过去坚持原则的言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以言获罪,成了社会的一种法律。个人穿衣服的样式,也受到社会管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奇装异服”的禁止,就是那个时代社会干预私生活的一种普遍方式。
私人能做什么?私人有权做什么?在中国好像从来也没一个清楚的边界。公权侵犯私权,私人失掉基本的生活空间,在现代的动员体制中达到顶峰。而一旦失掉公民的私权,则所有人的私生活都不再可能有基本的保证,财产权不可能受到保护,公共权力的随意性过大,公与私的边界完全被打乱了,公权侵犯私权,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道德,人们完全是堂而皇之地用一种所谓的至善标准来实施极端行为包括对个人生命的摧残。家庭生活也不能例外,在“为了你好”的理由下,父母甚至可以对子女的行为进行粗暴的干涉包括对身体进行伤害。
对于公权与私权界限认识的差异,在中美媒体最近关于慈善报道的夏威夷东西对话中也得到了体现。美国的公益报道,第一个特性是其不可能用大量的篇幅来报道捐赠人,即使是巴菲特和盖茨的捐赠,也不会引起社会媒体对于他们私生活的大量报道,社会对于捐款人的尊敬已经成为一种优雅的欣赏而不是动员性的一边倒称赞;他们对捐赠人的问题更多地予以宽容,近百年前洛克菲勒公司因其垄断受到美国社会的极大批评,即使如此,一旦其成立基金会,美国社会立即予以宽容;几年前的微软公司几乎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美国公益报道的第二个明显特性是不对一个组织的整体进行毁灭性的评价。美国媒体更多地注意于资金的使用方式、使用规则和使用效果。
十多年前,美国社会曾经出现了联合劝募使用善款不当的事件,结果引起社会的轰动。这个事件的结果是使美国慈善界更加注重规则建设,吃饭和公共活动报销的发票开始进行严格的规范。而在整体上,美国媒体更多地对民间组织的活动进行称赞,他们较为理解做好事不容易的道理。美国媒体对捐赠者受到更多质疑的中国文化抱有极大的困惑。他们的基本理由是,你伤害了做善事的人,客观上不就支持了做坏事的人吗?公共媒体的监督责任应该重在公共权力的行使而不是个人特别是捐赠者隐私的揭露。
为什么在公权与私权之间一定要有界限?因为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首先是财产权,如果财产公私不分,就不可能进行正常的市场交易。产权关系的明晰,已成为经济界的共识。现在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在社会领域中尊重私权,从而使财富更为容易地向善捐赠。因为,由于社会环境的限制,许多企业家在创业之初难免有一定“原罪”,即使参与目前的市场活动,也难免会继续发生一定的社会缺陷。如果一旦捐赠,马上用绝对的道德标准查他们的祖宗三代,谁还敢来参与捐赠呢?
中国的许多问题,不仅仅在于体制,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也是维系体制的基础。划清公权与私权的界限,也许是推动思维方式转型与体制变革的重要行动。
据历史记载,汉代朝廷中曾经讨论过这样一件事:有个大臣向皇帝告发另一个大臣在家中为妻子画眉,而皇帝也同样认真地当成一件正经事情来讨论,于是被告发的大臣辩解道,闺房中还有更大胆的事情呢!结果满朝文武一笑了之。
这个故事在现代中国还有启发意义。在一个威严的朝堂之上完全可以讨论一个大臣夫妻之间的亲密方式,皇帝也听得津津有味,告发者好像要维护纲常伦理,也是堂而皇之。这样的政治道德标准,绝不是仅仅流行于汉朝。
私人的渺小,可能在相当古老的时代就已经成为一种正统文化。大公无私,天下为公,很早就已经成为至高的道德标准。不过,这个“大公”,并不是公共利益和人民的幸福,实际上经常地被实体化为公共权力和人格化的个人,在古代其实就是皇帝和皇权。中国人在皇权统治下不能有隐私,大臣有罪,抄家已经成为一种通行惩罚手段,无论是平民还是官员,全部没有隐私,最终凝聚成为传统,甚至革命者也自然接受了这一传统并且不断强化。
“文化大革命”时期,出现过“狠斗私字一闪念”的社会活动,就是说,你有一个私念也不行,必须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结果,一种普遍的社会行为就是抄家查找个人的日记,看里面是否有不敬的语言,从而确定“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而揭露某个人在什么时期说了什么话,反对了什么人,那更是不得了的罪行,不少人为此还丢掉了性命。结果,矛头所向,几乎无人幸免,国家主席也由于他自己过去坚持原则的言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以言获罪,成了社会的一种法律。个人穿衣服的样式,也受到社会管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奇装异服”的禁止,就是那个时代社会干预私生活的一种普遍方式。
私人能做什么?私人有权做什么?在中国好像从来也没一个清楚的边界。公权侵犯私权,私人失掉基本的生活空间,在现代的动员体制中达到顶峰。而一旦失掉公民的私权,则所有人的私生活都不再可能有基本的保证,财产权不可能受到保护,公共权力的随意性过大,公与私的边界完全被打乱了,公权侵犯私权,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道德,人们完全是堂而皇之地用一种所谓的至善标准来实施极端行为包括对个人生命的摧残。家庭生活也不能例外,在“为了你好”的理由下,父母甚至可以对子女的行为进行粗暴的干涉包括对身体进行伤害。
对于公权与私权界限认识的差异,在中美媒体最近关于慈善报道的夏威夷东西对话中也得到了体现。美国的公益报道,第一个特性是其不可能用大量的篇幅来报道捐赠人,即使是巴菲特和盖茨的捐赠,也不会引起社会媒体对于他们私生活的大量报道,社会对于捐款人的尊敬已经成为一种优雅的欣赏而不是动员性的一边倒称赞;他们对捐赠人的问题更多地予以宽容,近百年前洛克菲勒公司因其垄断受到美国社会的极大批评,即使如此,一旦其成立基金会,美国社会立即予以宽容;几年前的微软公司几乎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美国公益报道的第二个明显特性是不对一个组织的整体进行毁灭性的评价。美国媒体更多地注意于资金的使用方式、使用规则和使用效果。
十多年前,美国社会曾经出现了联合劝募使用善款不当的事件,结果引起社会的轰动。这个事件的结果是使美国慈善界更加注重规则建设,吃饭和公共活动报销的发票开始进行严格的规范。而在整体上,美国媒体更多地对民间组织的活动进行称赞,他们较为理解做好事不容易的道理。美国媒体对捐赠者受到更多质疑的中国文化抱有极大的困惑。他们的基本理由是,你伤害了做善事的人,客观上不就支持了做坏事的人吗?公共媒体的监督责任应该重在公共权力的行使而不是个人特别是捐赠者隐私的揭露。
为什么在公权与私权之间一定要有界限?因为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首先是财产权,如果财产公私不分,就不可能进行正常的市场交易。产权关系的明晰,已成为经济界的共识。现在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在社会领域中尊重私权,从而使财富更为容易地向善捐赠。因为,由于社会环境的限制,许多企业家在创业之初难免有一定“原罪”,即使参与目前的市场活动,也难免会继续发生一定的社会缺陷。如果一旦捐赠,马上用绝对的道德标准查他们的祖宗三代,谁还敢来参与捐赠呢?
中国的许多问题,不仅仅在于体制,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也是维系体制的基础。划清公权与私权的界限,也许是推动思维方式转型与体制变革的重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