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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及质量控制原则,结合地方特点,分析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具体措施
中图分类号:TD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2-310-01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存资本,发展之道,是企业追求的永恒主题。建筑工程质量,是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十分重视。建国以后就提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颁发了许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改革开放以来,进一步反复强调,为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一、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指导意义
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及质量控制原则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筑工程本身和建筑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建筑工程及生产的特点:一是产品固定性,生产流动性;二是产品多样性,生产个别性(单件性);三是产品形体庞大、生产周期长、投入高、具有风险性;四是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正是由于上述建筑工程及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工程质量如下的特点:1.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多。2.工程质量波动大。3.工程质量的隐蔽性。4.工程项目终检的局限性。5.工程质量评价方法的特殊性。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及验收是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价方法体现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二)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在实施工程质量控制时,应遵循GB/T19000-2000的八项质量管理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則:第一,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第二,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第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第四,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第五,恪守国家与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第六,坚持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第七,坚持全面质量控制的原则。
三、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加快监督机构改革,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根据工程任务分散,各县相对距离较远的特点,结合目前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很有限的情况,应从如下各方面做好监督机构改革,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第一,认真研究现有机构的特点,认真学习政策,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第二,认真领会法规,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第三,建立监督机构内部激励机制 ;第四,结合地区特点,合理安排人员,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第五,改变监督方式,将传统的、一直沿用的“监督管理”改为“监督执法”;第六,完善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二)创新质量监管模式,建立质量监督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简报制度,形成内部监督和监察的压力。依靠行政手段构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工程质量监管的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1.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 ;
2.建立法定建设程序的内部审批公示制度;
3.强化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示制度。
(1)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要求,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
(2)对有问题的工程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进行验收备案。
(3)质监机构不但直接监督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的竣工验收,并且对建设单位组织其他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的以每户为单位进行检验后形成的质量合格文件,数日内到场监督抽查,检查其质量的真实状态,对其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地监督。
(4)对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实物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质监机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将其发现质量行为、质量缺陷及质量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4.建立较为完善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结合本地的特点,实现州、县工程质量及管理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1)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2)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3)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4)强化不良记录管理。(5)完善管理制度,树立技术权威。
5.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督侧重点。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的管理
正确认识监理地位,进一步树立监理的权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推进监理公司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优势;在工程建造过程中,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起到重大的主导作用。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广泛政治权利,以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种政治权力主体进行的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又称群众监督、公众监督,主要包括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直接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社会监督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的一种利益表达以及对公共利益的一种维护方式,是权力制约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反腐倡廉、防止权力滥用的可靠保证。
总之,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督模式,建立起一种“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保障机制。对监督对象建立“预控、预报、预警”的保障机制,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政府角色归位,企业质量管理到位。无论公建、市政工程.还是住宅工程,就质量监管而言,目标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建筑精品工程,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需要。
【作者简介】李芬莲(1985-),女,中专,助工,研究方向:建筑施工,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项建国编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如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政府 方砚烽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具体措施
中图分类号:TD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2-310-01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存资本,发展之道,是企业追求的永恒主题。建筑工程质量,是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十分重视。建国以后就提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颁发了许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改革开放以来,进一步反复强调,为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一、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指导意义
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及质量控制原则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筑工程本身和建筑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建筑工程及生产的特点:一是产品固定性,生产流动性;二是产品多样性,生产个别性(单件性);三是产品形体庞大、生产周期长、投入高、具有风险性;四是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正是由于上述建筑工程及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工程质量如下的特点:1.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多。2.工程质量波动大。3.工程质量的隐蔽性。4.工程项目终检的局限性。5.工程质量评价方法的特殊性。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及验收是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价方法体现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二)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在实施工程质量控制时,应遵循GB/T19000-2000的八项质量管理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則:第一,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第二,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第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第四,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第五,恪守国家与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第六,坚持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第七,坚持全面质量控制的原则。
三、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加快监督机构改革,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根据工程任务分散,各县相对距离较远的特点,结合目前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很有限的情况,应从如下各方面做好监督机构改革,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第一,认真研究现有机构的特点,认真学习政策,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第二,认真领会法规,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第三,建立监督机构内部激励机制 ;第四,结合地区特点,合理安排人员,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第五,改变监督方式,将传统的、一直沿用的“监督管理”改为“监督执法”;第六,完善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二)创新质量监管模式,建立质量监督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简报制度,形成内部监督和监察的压力。依靠行政手段构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工程质量监管的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1.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 ;
2.建立法定建设程序的内部审批公示制度;
3.强化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示制度。
(1)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要求,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
(2)对有问题的工程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进行验收备案。
(3)质监机构不但直接监督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的竣工验收,并且对建设单位组织其他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的以每户为单位进行检验后形成的质量合格文件,数日内到场监督抽查,检查其质量的真实状态,对其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地监督。
(4)对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实物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质监机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将其发现质量行为、质量缺陷及质量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4.建立较为完善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结合本地的特点,实现州、县工程质量及管理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1)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2)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3)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4)强化不良记录管理。(5)完善管理制度,树立技术权威。
5.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督侧重点。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的管理
正确认识监理地位,进一步树立监理的权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推进监理公司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优势;在工程建造过程中,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起到重大的主导作用。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广泛政治权利,以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种政治权力主体进行的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又称群众监督、公众监督,主要包括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直接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社会监督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体系的一种利益表达以及对公共利益的一种维护方式,是权力制约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反腐倡廉、防止权力滥用的可靠保证。
总之,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督模式,建立起一种“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保障机制。对监督对象建立“预控、预报、预警”的保障机制,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政府角色归位,企业质量管理到位。无论公建、市政工程.还是住宅工程,就质量监管而言,目标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建筑精品工程,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需要。
【作者简介】李芬莲(1985-),女,中专,助工,研究方向:建筑施工,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项建国编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如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政府 方砚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