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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评价尚存在概念不明确的问题,即把经营者业绩与企业业绩相混淆。企业业绩中包含了经营者业绩,经营者业绩需要通过企业业绩来表现,但是二者在业绩评价体系中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客体。
关键词:房地产;经营者业绩;业绩评价;非财务指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对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盛局面而来的,是我国房地产行业企业业绩的飞速增长,甚至远超过各大房地产企业的预期。仅2009年,中国房地产业销售量达到百亿的企业就有27家,远超过2008年的两倍之多。销售总量排在前5名之内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全都超过了400亿,而其中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更是以251%的同期相比速度增长。在土地储备方面,以恒大地产为代表的十大房地产企业土地储备超过3.2亿平方米,新增土地储备统计达2500万平方米。这些相关数据都说明了,我国房地产行业企业业绩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但是越来越多的学者以及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者们开始关心我国房地产行业企业业绩的增长是否是其经营者努力的结果。因为某些用来客观评价经营者业绩的相关指标并没有与房地产企业业绩的增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因此,对房地产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的研究是非常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
一、国内外对业绩评价的研究现状
1.国外的研究现状
19世纪末的业绩评价方法一般只以某些关键的财务指标作为考核标准,其中主要是涉及会计收益的指标,如: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率、投资报酬率、每股收益等,它们都是以一定时期的会计利润为基础的短期业绩指标。20世纪末期,EVA(经济增加值)理论的诞生和发展,成为了世界企业业绩管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直到现在,EVA理论和方法都是被学术界和企业界所广为沿用的最前沿的业绩评价方法之一。
1982年,总部设在纽约的思腾斯特管理咨询公司(SternStewart Company)提出了EVA的概念,并将其注册为该公司的商标。EVA强调的是一种“经济收益”,是通过对投资资金“机会成本”的测算,突出强调企业是否创造价值,关键在于分析企业对股东资本的回报是否超过了资本的“机会成本”。如果EVA为正值,则反映企业创造的收益高于股东投入资本的成本,为股东创造了价值;如果EVA为零,则表示企业只为股东创造了最低风险报酬;如果EVA为负值,即使会计利润为正数,也表明企业不但没有创造价值,反而在销蚀股东投入的资本价值。
而同样是产生于20世纪末期的平衡计分卡理论(简称BSC)。则在EVA理论的基础上平衡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之间的权重,也是目前世界上最流行的业绩评价系统之一。它实现了指标体系的之间的平衡,包括财务与非财务指标、长期与短期指标、定量与定性指标、主观与客观指标的平衡。平衡计分卡通过顾客(如顾客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内部业务流程(如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学习和创新(如员工技能)方面的业绩评价指标来补充传统的财务指标。平衡计分卡很快引起了理论界和企业界的兴趣,使得其理论和方法不断被完善和发展并一直沿用至今。
2.国内的研究现状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业绩评价工作起步较晚,未能产生像国外那样丰富的理论和方法。但是由于我国一直比较重视业绩评价问题,因此业绩评价理论在我国的发展速度很快。我国对业绩评价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90年代以后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时期。
中央政府自建国以来颁布了多套企业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但在研究的初始阶段颁布的评价体系在科学性和合理性上还很不足。直到1999年6月,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国家计委联合颁布了《国有资本绩效评价规则》及《国有资本绩效评价操作细则》,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评价进行重新规范。重点是评价企业资本效益状况、资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四项内容,这四项内容的评价由基本指标、修正指标和专家评议指标三个层次,共计32项指标组成。初步形成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国内关于EVA相关的理论文献主要还是以介绍和消化国外研究为主。这种消化和吸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介绍、分析与评价EVA管理体系。二是利用EVA指标对中国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评价和投资分析。在经历了EVA理论认识阶段后,国内学者对EVA的研究更多的集中于EVA在企业的业绩评价实践中的应用上。目前,国内的青岛啤酒、TCL集团、东风汽车、宝钢股份等一些大中型企业尝试引进了EVA,将EVA作为经营业绩评价指标,只是由于时间较短和缺少实践经验等原因,暂时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
我国对于平衡计分卡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2000年,平衡计分卡的概念开始被引进中国,但目前关于这一理论的实际应用和理论研究仍缺乏系统性和技术性的内容,因此,这方面的规范研究还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深入。
二、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评价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以2008年为例,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平均利润在此年内出现了整体下滑。行业龙头万科地产的利润率降至26%,富力地产的利润率也下调至20%以内。但是根据对30家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年终财务报表的统计,发现经营者薪酬依然是降的少涨的多。26家数据齐全的房地产企业中,仅6家经营者薪酬下降,3家持平,17家经营者薪酬依然是上涨的,且平均涨幅达到163%。我们知道经营者薪酬做为对经营者经营成果的回报,应与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正相关,但是我们从事实中得到的结论却与此相悖。这说明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的评价尚有许多问题:
1.概念的界定
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评价尚存在概念不明确的问题,即把经营者业绩与企业业绩相混淆。企业业绩中包含了经营者业绩,经营者业绩需要通过企业业绩来表现,但是二者在业绩评价体系中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客体。如果不能做到正确区分企业业绩与经营者业绩之间的关系,就无法做到对经营者业绩的客观评价,而不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也将使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管理更加混乱。
2.评价的方法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的评价多选用定量分析的方法。这种方法的缺陷是无法客观评价与企业的无形收益或长远利益相关的经营者行为,从而导致经营者由于过分看重企业的短期利益而忽略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这对企业的持续经营是十分不利的。例如经营者对于员工的培训和成长的关注度,该企业内部员工的满意度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相反,如果经营者做出了对企业长远发展有益的决策,但是却由于没有得到企业的客观评价而计入自己的业绩中,结果是会伤 害经营者的个人感情,削弱其工作的积极性。而这显然与企业设置经营者业绩评价机制用于起到激励作用的初衷不符。
3.评价的指标
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的评价主要选取的是财务指标,例如净资产收益率。首先,我国房地产企业具有特殊性。我国房地产行业与世界发达国家同行业相比,尚处初级阶段,如市场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房地产市场应有的信息对等、供需平衡作用等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且在国家屡次出台相关政策限制商品房价格上涨,普通民众对房产仍持观望态度的大形势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十分复杂,仅以财务指标为导向对经营者进行业绩评价已很难应对环境的变化。其次,这种指标选取方法很容易导致经营者出于追求个人利益的目的,利用其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人为地操控财务指标。
三、改善我国房地产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机制的建议
1.明确经营者业绩评价的概念
应从以下三个主要方面来界定经营者业绩的内容:
(1)评价的主体:经营者业绩的评价主体是全体股东。
(2)评价的客体:经营者业绩的评价客体是企业的决策者和高级管理者。
(3)评价的目的:经营者业绩的评价目的是检验其努力程度以及是否完成了受托责任。
2.将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有机相结合
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理论,例如平衡计分卡,努力将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但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私有制经济。因此照搬西方国家现有的业绩评价理论无法做到正确评价我国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者业绩。企业只有在实践过程中担负起建立正确的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的责任,设置研发基金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自主加强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建设,才能形成一套有效的,符合本企业自身特点的独创性业绩评价体系。
3.将非财务指标纳入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中
非财务指标比财务指标更少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而且可以解决财务指标的不全面性以及短期性等问题,因此非财务指标可以更准确的评价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成果。但非财务指标的不足是某些指标在量化过程中容易参进个人感情因素,主观性比较强。因此必须将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结合起来才能对经营者业绩作出全面的衡量,使其更加努力地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服务。这里列举几个比较具有代表性,量化过程相对简单的非财务指标。
(1)经营者的个人素质方面:包括经营者的学历背景,经营者每年做出重大决策的个数及其正确性,经营者的信誉(即承诺的兑现或是既定目标的完成质量)以及经营者在本行业内的从业年数。
(2)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企业每年对公益事业的贡献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的捐款数额。此数据亦能代表本企业的社会形象及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
(3)员工方面:包括新老员工的比例(以三年为界限),每年对员工的培训项目数及时长,员工薪水增长率,员工满意度等。
4.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经营者的思想道德教育。企业的经营者由于其在企业内部的高地位,高权利,而往往忽视了自身的道德素养的发展。因此“再教育”便有了必要性。只有通过持续的学习和思考,才能保持经营者自身的先进性,使其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来。
5.优化公司内部监管制度。加快对公司内部结构的优化和改革,明确每名员工的职责和权力,使每名员工都能起到监督的作用,负起监督的责任。
6.完善房地产市场机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根据我国房地产行业所具有的特殊性,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坚决制止炒房,抄地皮等投机行为。更要杜绝治标不治本的“面子”政策。同时也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一方面监督本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秩序混乱问题;另一方面监督各房地产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是否合理,业绩评价机制是否科学等,使市场发挥出其特有的自发调节供需平衡等优势,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房地产行业所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程承坪:论企业家人力资本与企业绩效关系,中国软科学,2001(7).
[2]王文群等:房地产经济学,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3]Simsek,Zeki.CEO tenure and 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Anintervening model.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7.
[4]钟磊,王鲁捷: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指标探究论,经济学动态,2003(2).
[5]朱玉:房地产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现代企业,2008(7).
[6]杨幼珠:上市公司经营者业绩评价指标的局限性,经济论坛,2005(9).
关键词:房地产;经营者业绩;业绩评价;非财务指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对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盛局面而来的,是我国房地产行业企业业绩的飞速增长,甚至远超过各大房地产企业的预期。仅2009年,中国房地产业销售量达到百亿的企业就有27家,远超过2008年的两倍之多。销售总量排在前5名之内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全都超过了400亿,而其中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更是以251%的同期相比速度增长。在土地储备方面,以恒大地产为代表的十大房地产企业土地储备超过3.2亿平方米,新增土地储备统计达2500万平方米。这些相关数据都说明了,我国房地产行业企业业绩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但是越来越多的学者以及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者们开始关心我国房地产行业企业业绩的增长是否是其经营者努力的结果。因为某些用来客观评价经营者业绩的相关指标并没有与房地产企业业绩的增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因此,对房地产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的研究是非常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
一、国内外对业绩评价的研究现状
1.国外的研究现状
19世纪末的业绩评价方法一般只以某些关键的财务指标作为考核标准,其中主要是涉及会计收益的指标,如: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率、投资报酬率、每股收益等,它们都是以一定时期的会计利润为基础的短期业绩指标。20世纪末期,EVA(经济增加值)理论的诞生和发展,成为了世界企业业绩管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直到现在,EVA理论和方法都是被学术界和企业界所广为沿用的最前沿的业绩评价方法之一。
1982年,总部设在纽约的思腾斯特管理咨询公司(SternStewart Company)提出了EVA的概念,并将其注册为该公司的商标。EVA强调的是一种“经济收益”,是通过对投资资金“机会成本”的测算,突出强调企业是否创造价值,关键在于分析企业对股东资本的回报是否超过了资本的“机会成本”。如果EVA为正值,则反映企业创造的收益高于股东投入资本的成本,为股东创造了价值;如果EVA为零,则表示企业只为股东创造了最低风险报酬;如果EVA为负值,即使会计利润为正数,也表明企业不但没有创造价值,反而在销蚀股东投入的资本价值。
而同样是产生于20世纪末期的平衡计分卡理论(简称BSC)。则在EVA理论的基础上平衡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之间的权重,也是目前世界上最流行的业绩评价系统之一。它实现了指标体系的之间的平衡,包括财务与非财务指标、长期与短期指标、定量与定性指标、主观与客观指标的平衡。平衡计分卡通过顾客(如顾客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内部业务流程(如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学习和创新(如员工技能)方面的业绩评价指标来补充传统的财务指标。平衡计分卡很快引起了理论界和企业界的兴趣,使得其理论和方法不断被完善和发展并一直沿用至今。
2.国内的研究现状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业绩评价工作起步较晚,未能产生像国外那样丰富的理论和方法。但是由于我国一直比较重视业绩评价问题,因此业绩评价理论在我国的发展速度很快。我国对业绩评价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90年代以后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时期。
中央政府自建国以来颁布了多套企业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但在研究的初始阶段颁布的评价体系在科学性和合理性上还很不足。直到1999年6月,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国家计委联合颁布了《国有资本绩效评价规则》及《国有资本绩效评价操作细则》,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评价进行重新规范。重点是评价企业资本效益状况、资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四项内容,这四项内容的评价由基本指标、修正指标和专家评议指标三个层次,共计32项指标组成。初步形成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国内关于EVA相关的理论文献主要还是以介绍和消化国外研究为主。这种消化和吸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介绍、分析与评价EVA管理体系。二是利用EVA指标对中国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评价和投资分析。在经历了EVA理论认识阶段后,国内学者对EVA的研究更多的集中于EVA在企业的业绩评价实践中的应用上。目前,国内的青岛啤酒、TCL集团、东风汽车、宝钢股份等一些大中型企业尝试引进了EVA,将EVA作为经营业绩评价指标,只是由于时间较短和缺少实践经验等原因,暂时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
我国对于平衡计分卡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2000年,平衡计分卡的概念开始被引进中国,但目前关于这一理论的实际应用和理论研究仍缺乏系统性和技术性的内容,因此,这方面的规范研究还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深入。
二、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评价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以2008年为例,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平均利润在此年内出现了整体下滑。行业龙头万科地产的利润率降至26%,富力地产的利润率也下调至20%以内。但是根据对30家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年终财务报表的统计,发现经营者薪酬依然是降的少涨的多。26家数据齐全的房地产企业中,仅6家经营者薪酬下降,3家持平,17家经营者薪酬依然是上涨的,且平均涨幅达到163%。我们知道经营者薪酬做为对经营者经营成果的回报,应与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正相关,但是我们从事实中得到的结论却与此相悖。这说明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的评价尚有许多问题:
1.概念的界定
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评价尚存在概念不明确的问题,即把经营者业绩与企业业绩相混淆。企业业绩中包含了经营者业绩,经营者业绩需要通过企业业绩来表现,但是二者在业绩评价体系中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客体。如果不能做到正确区分企业业绩与经营者业绩之间的关系,就无法做到对经营者业绩的客观评价,而不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也将使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管理更加混乱。
2.评价的方法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的评价多选用定量分析的方法。这种方法的缺陷是无法客观评价与企业的无形收益或长远利益相关的经营者行为,从而导致经营者由于过分看重企业的短期利益而忽略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这对企业的持续经营是十分不利的。例如经营者对于员工的培训和成长的关注度,该企业内部员工的满意度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相反,如果经营者做出了对企业长远发展有益的决策,但是却由于没有得到企业的客观评价而计入自己的业绩中,结果是会伤 害经营者的个人感情,削弱其工作的积极性。而这显然与企业设置经营者业绩评价机制用于起到激励作用的初衷不符。
3.评价的指标
我国房地产企业对于经营者业绩的评价主要选取的是财务指标,例如净资产收益率。首先,我国房地产企业具有特殊性。我国房地产行业与世界发达国家同行业相比,尚处初级阶段,如市场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足,房地产市场应有的信息对等、供需平衡作用等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且在国家屡次出台相关政策限制商品房价格上涨,普通民众对房产仍持观望态度的大形势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十分复杂,仅以财务指标为导向对经营者进行业绩评价已很难应对环境的变化。其次,这种指标选取方法很容易导致经营者出于追求个人利益的目的,利用其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人为地操控财务指标。
三、改善我国房地产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机制的建议
1.明确经营者业绩评价的概念
应从以下三个主要方面来界定经营者业绩的内容:
(1)评价的主体:经营者业绩的评价主体是全体股东。
(2)评价的客体:经营者业绩的评价客体是企业的决策者和高级管理者。
(3)评价的目的:经营者业绩的评价目的是检验其努力程度以及是否完成了受托责任。
2.将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有机相结合
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理论,例如平衡计分卡,努力将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但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私有制经济。因此照搬西方国家现有的业绩评价理论无法做到正确评价我国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者业绩。企业只有在实践过程中担负起建立正确的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的责任,设置研发基金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自主加强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建设,才能形成一套有效的,符合本企业自身特点的独创性业绩评价体系。
3.将非财务指标纳入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中
非财务指标比财务指标更少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而且可以解决财务指标的不全面性以及短期性等问题,因此非财务指标可以更准确的评价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成果。但非财务指标的不足是某些指标在量化过程中容易参进个人感情因素,主观性比较强。因此必须将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结合起来才能对经营者业绩作出全面的衡量,使其更加努力地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服务。这里列举几个比较具有代表性,量化过程相对简单的非财务指标。
(1)经营者的个人素质方面:包括经营者的学历背景,经营者每年做出重大决策的个数及其正确性,经营者的信誉(即承诺的兑现或是既定目标的完成质量)以及经营者在本行业内的从业年数。
(2)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企业每年对公益事业的贡献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的捐款数额。此数据亦能代表本企业的社会形象及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
(3)员工方面:包括新老员工的比例(以三年为界限),每年对员工的培训项目数及时长,员工薪水增长率,员工满意度等。
4.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经营者的思想道德教育。企业的经营者由于其在企业内部的高地位,高权利,而往往忽视了自身的道德素养的发展。因此“再教育”便有了必要性。只有通过持续的学习和思考,才能保持经营者自身的先进性,使其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来。
5.优化公司内部监管制度。加快对公司内部结构的优化和改革,明确每名员工的职责和权力,使每名员工都能起到监督的作用,负起监督的责任。
6.完善房地产市场机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根据我国房地产行业所具有的特殊性,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坚决制止炒房,抄地皮等投机行为。更要杜绝治标不治本的“面子”政策。同时也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一方面监督本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秩序混乱问题;另一方面监督各房地产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是否合理,业绩评价机制是否科学等,使市场发挥出其特有的自发调节供需平衡等优势,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房地产行业所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程承坪:论企业家人力资本与企业绩效关系,中国软科学,2001(7).
[2]王文群等:房地产经济学,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3]Simsek,Zeki.CEO tenure and 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Anintervening model.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7.
[4]钟磊,王鲁捷: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指标探究论,经济学动态,2003(2).
[5]朱玉:房地产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现代企业,2008(7).
[6]杨幼珠:上市公司经营者业绩评价指标的局限性,经济论坛,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