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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以前,无论是中国还是英格兰和欧洲,儿童的生命均微不足道,溺婴、弃婴等儿童非正常死亡现象十分普通,死亡儿童的尸体像垃圾一样被扔掉,人们习以为常,无动于衷。但到19世纪,在美国社会的上层和中层家庭中,儿童的死亡在所有的死亡中已经“成为最令人痛苦和最不能宽恕的事情”(Viviana A.Zelizer)。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儿童则被高度予以了神圣化,